N本报记者 蔡学伟 通讯员 陈斌
本报讯 昨日上午,莆田市荔城区消防大队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对违法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检查,检查组发现拱辰街道西洙村沟琴自然村72号民房、莆田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镇海分销站和荔浦村的宏发液化气站荔浦分销点等3家场所是属于违法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黑窝点”,消防措施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且未办理相关行政审批手续。执法人员当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该3家违法储存、销售液化气的“黑窝点”进行了取缔,并对吴某、李某、朱某等3名“黑窝点”当事人分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