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盛钟 通讯员 沈荔娟 林惠静
本报讯 受贿、行贿、高利转贷、骗取贷款、抽逃出资……记者昨日从城厢区检察院获悉,莆田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原科员俞某日前因身犯5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据介绍,俞某所犯的5项罪行分别是:在莆田市荔城区城建监察大队、莆田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执法一大队工作期间,利用本人职务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33000元;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送给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共计人民币85000元、美元30000元;虚构身份及贷款理由,多次骗取银行贷款,情节严重;违反贷款用途,挪银行贷款用于放贷,收取高额利息,非法获利人民币232703.49元,违法所得数额巨大;违反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在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又转移全部注册资本,数额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