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张志宏 通讯员 岳峰综
本报讯 半个月前,福州的黄先生花了万余元购买了一辆二手轿车,平时不常开。前日晚上8时许,他刚刚发动车子,引擎盖下就突然冒出浓烟,“轰”的一声就着起火来。幸好路人及时报警,岳峰派出所民警和消防官兵经过十几分钟的努力,成功将火扑灭,但车几乎已被烧毁了。
民警查阅黄先生轿车的资料,发现此前该车是一辆营运车辆,已经使用了7年,差1年就达到报废年限。营运车辆长时间运行,所以零部件比私家车更容易磨损。黄先生在购车时没有仔细检查车况,加上这几天天气比较潮湿,轿车在打火时发生短路,引发自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