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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见反垄断法剑指行政垄断

 

N晏扬

近日,广电总局电影局一个内部《征求意见稿》中关于“电影优惠票价不得低于7折”的消息引发关注,新华网调查显示,高达98.6%网友对此表示反对。据悉,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局已介入,约谈电影局了解情况。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王晓晔表示,《征求意见稿》涉嫌利用行政权力干预市场竞争,涉嫌行政垄断。(3月1日《新京报》)

普通民众可能是最近几个月才知道国家发改委有个反垄断局。去年11月,该部门就宽带接入问题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展开反垄断调查,名声大震。这是反垄断法实施三年来首度剑指央企垄断,被视作我国反垄断的里程碑。

现在,反垄断局介入“电影优惠票价不得低于7折”一事,同样具有重要意义,因为这是反垄断法首度剑指一项全国性政令(尽管尚未实施),首度对中央主管部门涉嫌行政垄断说不。

反垄断法对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作出明确限定:“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对照这一条款,“电影优惠票价不得低于7折”既限制了不同质量电影的票价差,也限制了不同影院之间的票价差,阻碍了影片、影院之间的正常竞争,既不利于电影事业的发展,也不利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反垄断往往针对市场化企业的多,针对垄断性企业的少,针对经营者的多,针对行政机关的少。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反垄断之剑指向中央主管部门显得难能可贵,有望激活反垄断法的“休眠条款”,显示反垄断动真格的气势。

依目前情况看,“电影优惠票价不得低于7折”大概会无果而终,这无疑给行政部门一记警示:逾越权力边界,滥用行政权力,不管初衷多美好,终究是违法行为,也都将不得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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