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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体育奖金争夺战根子在举国体制之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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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体育奖金争夺战根子在举国体制之弊

 

今日人物:汪成荣

上榜理由:该教练拒绝上交百万奖金被其所在单位停职引关注

N张贵峰

2005年,汪成荣被中国残奥管理中心聘为教练。2008年,他带的两名运动员在北京残奥会上获3金1银。2011年,中残联奖励汪成荣149.91万元。得知消息后,汪成荣所在单位——青海体工一大队多次要求把奖金上交组织,汪成荣不同意,最近他被停职。体工一大队队长杨海宁称,“再不交钱组织还有其他手段。”奖金争夺战引发关注。(见本报今日A41版)

就事论事,是非不难分辨:奖金属汪成荣个人所有,与其所在单位无关:中残联所发奖金是作为“教练员奖金”直接打到汪成荣个人账户上的;汪成荣获得奖金的身份是“中国残奥管理中心教练”,这与青海体工一大队无直接关系;体工一大队主张有权分享奖金,却拿不出依据。

但如果进一步深入到事件背后考察复杂的体制背景,我们又将发现,要想把是非曲直搞清楚,是件困难的事。比如,汪成荣从青海体工一大队“借调”给中残联,这属于什么性质的“借调”,是劳务派遣性质的有偿雇佣,还是公益性质的奉献支援,抑或公职交流性质的组织调配?答案暧昧不清。汪成荣是事业编制人员,不适用劳务派遣;他非公务员,也不适用组织调配;若以“公益义务”定位,近150万的奖金报偿又显得格格不入。

中残联无偿从青海体工一大队调人,青海体工一大队又强令汪成荣“交钱”,分明具有强烈的权力意味,显示其行政身份。但是,中残联大手笔派发教练员奖金,青海体工一大队理直气壮要求“分红”,遵循的却是商业逻辑。

行政、事业、企业混淆不分,政府、社会、个人界限不明,这是举国体制的最大弊端。在此之下,巨额奖金究竟是什么,是劳动报酬还是政府奖励?

2005年,汪成荣的妻子孙英杰向教练王德显讨要奖金而轰动舆论是这样,现在的奖金争夺战同样也是这样。如果举国体制依然,下一起奖金纷争事件还将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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