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1版:福建新闻·综合
3上一版  下一版4
 
入选项目最高获10万援助
视讯会议举行
留洋博士生来榕试验学英语“新招”
我省将设 妇幼合议庭93个
我省乡镇将建 农产质监服务机构
海都留学移民咨询会 下周六举行
周末加班进企业为大客户保电护航
省政府出台 支持金融九措施
新闻搜索:

3上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2012年3月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省政府出台 支持金融九措施

 

N福建日报 王永珍

本报讯 省政府日前出台支持金融业发展九条措施,从税收优惠、用地优先、人才激励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对金融业发展的支持力度。

这九条措施其中包括,推进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将金融业发展用地纳入市、县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规划优质地段,优先安排用地指标。鼓励金融机构来闽展业。鼓励金融机构来闽设立总部和分支机构,对新设立或新迁入的金融机构总部给予实际到位注册资本金1%~3%的开办补助。根据地方税收贡献额,对新设立或新迁入的金融机构总部前2年给予80%奖励,后3年给予40%奖励。

 
3上一篇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