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见习记者 吴智飞 蔡学伟 通讯员 林益涵 陈美娟
本报讯 2月29日,莆田城厢消防大队检查人员在城厢区后巷路一店铺装修现场工地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一名工人正在使用明火,现场没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且隔壁还是油漆销售店,存在较大的火灾隐患,消防人员立马制止了其电焊行为。
经调查,该名电焊工未取得相关从业证书,属于无证电焊。执法人员决定给予责任人行政拘留2日处罚。
近日,涵江消防大队监督人员在涵东街道发现关某正在涵江区卓坡经济适用房施工现场气焊,切割钢筋,现场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也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防护措施,且关某至今未取得气焊操作证,执法人员依法给予违法行为人关某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