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盗花者’不能简单地处罚几十块钱了事,处罚太轻对于一些‘盗花者’无法起到震慑作用,建议园林部门从严处罚,给予最高500元的处罚,要让“盗花者”因偷花得不偿失。”
——市民吴先生
“建议福州借鉴昆明市的做法,让公安参与打击盗花行为。昆明市公安局、昆明市园林绿化局曾在全市联合展开打击整治偷盗、破坏绿化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凡是现行抓获偷盗、破坏园林绿化违法犯罪嫌疑人的群众,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每抓获1人,达到行政拘留以上处罚的,奖励2000元。”
——市民陈先生
N本报记者 阙文龙 毛朝青文/图
核心提示:本报近日刊发《本报联合福州园林局查抓“盗花者”》(详见2月29日A5版)一文后,在福州城区引起较大反响。不少有盗花念头的市民警觉了,从园林部门巡查中可看出,最近几天榕城街头的花木被盗的情况明显减少。
为长效打击榕城“盗花者”,让榕城园林绿化更加亮丽,本报和福州市园林局昨日商定,决定对举报“盗花者”市民给予奖励,最高奖励1000元。
【重拳举措】举报盗花行为至少奖励100元
记者了解到,目前福州市区的盗花毁绿现象较为严重的路段主要有:湖滨支路(沿西湖公园的人行道)、华林路(三明大厦前、福建日报社前)、五四路(温泉大饭店前)、五一路(龙华天桥附近)、五一中路(市建委附近)以及全市16处街头园林小品。
如何在社会上倡导广大市民爱绿护绿的浓厚氛围呢?昨日,本报和福州市园林局商定,决定对举报“盗花者”市民给予重奖。
如果市民发现有人盗花,可拨打福州市园林部门电话87110779(白天)和85936972(夜间)和本报热线968111,园林执法人员将赶赴现场查处,市民可用手机或照相机、摄像机拍摄,便于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取证。
福州市园林绿化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黄乃杰表示,对及时举报和制止破坏绿化行为的,违法事实一经确认,根据实际情况,将给予举报的市民100元起,最高1000元的现金奖励。对抓到的“盗花者”,执法部门将依照《福建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规定,责令立即停止损害行为、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并处以5元至500元罚款,破坏行为比较严重的将移送公安机关治安拘留处罚。
探头24小时布控从严处理盗花者
本报和福州市园林局还将制作1000面爱绿护绿标志标语的反光警示牌,悬挂于福州市各主要路段的花箱、渠化岛及全市16处街头园林小品绿化点,在夜间也能看清。
黄乃杰表示,福州市园林绿化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与公安机关联合行动,园林部门24小时布控,将利用街上探头齐抓“盗花者”。
福州市园林部门将针对盗花毁绿现象严重的路段提取监控视频录像,对不法盗花毁绿人员一经查实,将依法从严处理。现已开始联合针对近日发生在五一中路的一起偷盗铁树盆栽的案件展开调查,目前已初步锁定嫌疑人,在取证完毕后,将依法追究其相关的法律责任。
绿化景观将有“专有保镖”
福州城市园林绿地以后将有专门的“保护神”,侵占、损毁绿地、花木等行为将受到严厉监管。
昨日,记者从福州市园林局获悉,为打击破坏园林绿化的行为,福州市政府专门批准设立福州市园林绿化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城区园林绿化保护,目前该机构已挂牌成立。
【部门提醒】
绿化鲜花有农药别轻易采摘
昨日,福州市园林局绿化工程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目前福州街头摆放的一品红、西洋鹃、矮牵牛等鲜花的花期不同,有些市民将鲜花偷回家里,要让其今后每年都开花不成现实,如果没有专业的养花素质只能是“昙花一现”。
该工作人员说,目前榕城街头如菜花一样的鲜花等精品花卉,园林部门有对其喷射农药,防治长虫子等,建议市民不要轻易采摘回家。
“护花使者”征集令
福州市园林局和海峡都市报联合向社会征集30名“护花使者”。
如果您热爱榕城园林绿化,家住目前市区盗花比较严重的路段和16处街头园林小品附近,可拨打本报968111热线报名,报名时请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住址,本报和福州市园林局将选择比较适合的市民担当榕城“护花使者”,一经聘用,将发给榕城“护花使者”监督证(有效期暂定1年),并颁发荣誉证书、袖章、奖品和部分日用品。
报名截至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