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网记者 翁海霞 吴箫
海都网讯 福州陈女士到银行办理储蓄业务,但听信入驻银行的保险业务员的话,买了一份5年期保险。保险业务员说,合同虽然是5年的,但电脑上只做一期也能享受到高于银行的利息回报。陈女士投保一年后退保,却被扣了300元违约金。心有不甘的她向海都网“邦邦很有爱”栏目投诉。
本是去存钱莫名买了保险
去年1月份,陈女士计划将2万现金存到银行办理定期存款。在银行大厅,一名保险公司的女销售建议陈女士办理保险,利息比银行的高。看到所签订的保险合同上的5年保期她有些犹豫,女销售表示也可以做一年的保期,“合同上写5年没关系,电脑的信息记录1年就可以。”于是陈女士签了该合同。
今年2月,陈女士直接到银行办理退保,之后保险公司表示其违约,必须按合同年限,保期是5年,若现在办理退保,要扣本金。就这样陈女士被保险公司从参保本金中扣去300元违约金。
随后记者采访了这名女保险销售员。她表示,陈女士当时确实只要办一年的保期,但一年后的红利用来扣罚违约金足够了,为什么从保本金中扣去300元,她也不清楚。保险公司客服则表示,有些销售员为了让客户办理保险,会故意误导客户,或对保险合同的相关条款进行模糊介绍,将向有关领导反映。
银保驻点已被叫停业内提醒看清合同
业内人士表示,不少银行营业厅都存在这种现象,这些保险公司驻银行销售人员一般不做自我介绍,直接向客户推销产品,也不会很清楚地说出是保险业务还是银行业务。
事实上,去年省保监局与省银监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监管指引〉的通知》指出,商业银行不得允许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在其网点驻点销售保险产品,不得向保险公司银保专管员提供银行柜员制服或银行工作胸牌,不得要求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协助其开展银行产品的销售及客户服务工作。
福建天凯律师事务所苏奕欣律师建议,市民在银行办理保险业务,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看清合同内容,对于口头协议的内容不可作数,一定要白纸黑字地写到合同中。当不明身份的工作人员介绍业务时,一定要认清楚其身份,如从佩戴的工作牌、出示的工作证中了解。(视频详见海都网Nhaidu.com)
有困难找邦邦
1.登录海都网,在全民记者频道点击“我要报料”,写下你的求助信息和联系方式。
2.将报料信息发送短信至手机15960185512
3.将报料信息@海都网新浪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