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4版:福建综合/文摘
3上一版  下一版4
 
后天去乌山赏花猜花谜
冷暖空气对峙闽 3月难晴
□简讯
□哈哈一笑
今天,你决定幸福了吗
“人”比“癌”重要
新型手机触摸屏可识别DNA
□声音
全省教师统一招考 下月报名
节能审查未通过 投资项目不得开工
新闻搜索:

3上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3月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节能审查未通过 投资项目不得开工

 

N本报记者 王烽

本报讯 节能审查将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必过的一道关卡。记者昨日从省经贸委获悉,我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实施办法(试行)》近日印发并施行,规定:“未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获通过的投资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不得审批、核准或备案,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据介绍,新规旨在规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工作,从源头上制止能源浪费。

 
3上一篇  下一篇4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