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赵杨 实习生 胡巧灵
本报讯 古田的林先生在电梯口楼道发现一张纸,捡起一看,居然是张25000元的借条。谁的欠条?林先生连问周遭的人都没有音讯。最后,林先生在古田论坛网络社区上发布失物招领的帖子,当天下午就找到了失主。
林先生在古田供销大厦9楼一家早教中心上班,2月18日上午,他像往常一样乘坐大厦电梯到9楼,走出电梯后,楼道里一张白纸引起了林先生的注意。林先生上前捡起纸,一看才知这竟然是一张借条。这张25000元的借条,借款时间为2012年2月18日,失主为周女士。
2月27日上午,林先生根据借条上的信息,在古田论坛上发布了失物招领帖。当天下午就有人打电话给林先生,正是失主周女士。原来,她丈夫无意中看到失物招领帖,告诉了急得团团转的周女士。
“万一是欠债的还了钱丢了欠条,你给失主,失主再去要债怎么办呢?”有网友在网上挑刺。林先生解释说,借条上的借款日,就是他捡到借条的那天,借钱当天马上就还钱不太可能。再者,在古田供销大厦9楼,只有为数不多的几户住户和早教中心而已,不是住户丢的,那么是学生家长丢的可能就很大了。失主联系上林先生后,林先生也通过早教中心的信息证实其为学生家长。
借条丢失近10天还能找到,失而复得的周女士对林先生连连道谢,并表示很放心借条在林先生那里多呆几天,待到下一次到林先生那里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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