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8版:福建综合/闽南
3上一版  下一版4
 
尤溪县一深山内 警方端掉涉案千万假烟厂
拖拉机上高速 居然还是逆行
□简讯
自行车上高速 他两天没饭吃
“错峰”预约 好找钟点工
捡到数万元借条 网络发帖找到失主
新闻搜索:

3上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2012年3月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捡到数万元借条 网络发帖找到失主

 

N本报记者 赵杨 实习生 胡巧灵

本报讯 古田的林先生在电梯口楼道发现一张纸,捡起一看,居然是张25000元的借条。谁的欠条?林先生连问周遭的人都没有音讯。最后,林先生在古田论坛网络社区上发布失物招领的帖子,当天下午就找到了失主。

林先生在古田供销大厦9楼一家早教中心上班,2月18日上午,他像往常一样乘坐大厦电梯到9楼,走出电梯后,楼道里一张白纸引起了林先生的注意。林先生上前捡起纸,一看才知这竟然是一张借条。这张25000元的借条,借款时间为2012年2月18日,失主为周女士。

2月27日上午,林先生根据借条上的信息,在古田论坛上发布了失物招领帖。当天下午就有人打电话给林先生,正是失主周女士。原来,她丈夫无意中看到失物招领帖,告诉了急得团团转的周女士。

“万一是欠债的还了钱丢了欠条,你给失主,失主再去要债怎么办呢?”有网友在网上挑刺。林先生解释说,借条上的借款日,就是他捡到借条的那天,借钱当天马上就还钱不太可能。再者,在古田供销大厦9楼,只有为数不多的几户住户和早教中心而已,不是住户丢的,那么是学生家长丢的可能就很大了。失主联系上林先生后,林先生也通过早教中心的信息证实其为学生家长。

借条丢失近10天还能找到,失而复得的周女士对林先生连连道谢,并表示很放心借条在林先生那里多呆几天,待到下一次到林先生那里取。

感谢古田程小姐拨打本报新闻热线968111提供新闻线索,奖励50元

 
3上一篇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