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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女厕数量 落实公厕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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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三八”妇女节前一天,马英九提出
增加女厕数量 落实公厕平等

台世新大学“舍我楼”的这间“友善厕所”,女生还不太好意思去用
 

N本报驻台记者 关永辉

本报台北专电 “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前一天,台湾当局领导人马英九在提出推进男女性别平等时,特别提及台北市男女公厕的比例是13,希望台湾各地方能落实“公厕平等”制度。马英九举例说,他有一次到台北中正纪念堂看演出,看到女厕门前排起长龙。后来,他在台北市长任上就考虑改变这种现状。

台北 女厕前排长队不常见

由于男女生理的区别,女性小便时间比男性长,所以即使男女公厕的间数、面积一样,女厕总显得拥挤。上个月,广州有女学生发起行为艺术——占领男厕运动,意在让民众重视女性的“如厕权”要与男性平等。

不过记者在台北火车站、大商场、地铁站等一些公共场所看到,女性公厕门口排长队的现象也偶有发生,但其发生的频率远不像大陆那么高。台湾“内政部营建署”的人士告诉记者,台湾这几年新建公共建筑的厕所,男女大便器的比例有严格的要求,力求保护男女在这项权利上的平等。

当局 规定男女大便器比例

台湾“内政部”2006年通过的《建筑技术规则建筑设备编》规定,卫生设备属同时使用类型(如学校、车站、电影院等)的厕所,其女用大便器数与男用大便器数的比例为51。属分散使用类型(如办公厅、工厂、商场等)的厕所,其女用大便器数与男用大便器数比例为31以上,以保障两性在卫生福祉方面之基本需求。该规定后来被台湾“立法院”以“立法”的方式通过,具有强制的法律效力。如果未按这种规定,就无法取得建筑许可证,根本无法开工建设。

新建筑如此,部分旧建筑也莫能例外。“内政部”的规则要求,公有旧建筑在2014年应达到法定标准;这项命令对私有旧建筑虽不溯及既往,但若申请变更使用必须符合规定。

“立法” 台女性推动10年形成

上述比例并不是一蹴而就,而是在外力不断推动下形成的。

1996年,台北就有女性发起占领男厕运动,在人流密集的台北车站占领男厕一小时。

这场运动直接促成台相关部门在同年10月修改《建筑技术规则建筑设备编》,调整公共场所男女厕所比例,音乐厅、电影院、集会堂等公共场合的男女厕所马桶数从11调整到12。

不过,12的比例还是无法完全解决女性在公共场所如厕难的问题。在妇女团体要求下,台湾相关机构于2003年普查出男性在公厕小便时间平均约为34秒,女性为70秒,况且男厕还有相当数量的小便器,所以女性的坐便器比例还应提高。于是,台湾“内政部”2006年再次修改规定。

试行 无性别公厕现身校园

为解决男女公厕的平等问题,台北世新大学去年底设立了两处“无性别”公厕,即男女通用的厕所。昨日下午记者来到该校一探究竟,其中一处位于“舍我楼”教学楼四楼。

“舍我楼”的这处“无性别”公厕并无特殊之处,只是门口标着“友善厕所”字样,推开厕所门,里面是一间间由小门、隔板隔成的独立小空间,分别有小便斗、坐式马桶、蹲式马桶及无障碍空间4种隔间。

由于昨天在“舍我楼”四楼上课的学生不是很多,记者未看到有男女共同进厕所的情况,下课时女生到隔壁的女厕,进出“无性别”公厕的只有男生。一位学生告诉记者,在同一楼层上课的学生有时很多,下课时女厕很挤,就有部分女生进入“无性别”公厕。这名学生说,一间厕所里有男有女总觉得怪怪的,当然这种厕所刚出现不久,大家可能不适应,今后就会慢慢适应,家里的厕所不也没分男女。

台湾“环保署”人士表示,如果老旧建筑物无法立即改善硬件设施,公厕的男女空间可以调度使用,会考虑将“方便性”也纳入评鉴指标,也就是说“无性别”公厕会成为一个方向。

□链接

台北公厕无异味

在台北,即使是人流量大的地铁站、火车站的公厕,也很少闻到臭味,满地湿滑的情况也是少见之极。台北的公厕通常都有专人不时在拖地板、清理卫生,人流量较大的厕所的地面还放着一台大电风扇以快速吹干地面。公厕内免费提供洗手液、卫生纸、擦手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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