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53版:证券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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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也出三招抑制炒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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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也出三招抑制炒新
新股较开盘价涨跌超10%以及换手超80%将停牌;次新股七种情况将重点监控
 

N综合

继深交所发布抑制新股炒作的措施之后,上交所3月8日亦宣布,将加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初期(上市后的前10个交易日)的交易监管工作,防控新股炒作,维护市场正常交易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相关规定将于3月9日起施行。

换手80%以上将停牌

根据上交所发布的《关于加强新股上市初期交易监管的通知》,新股上市首日出现下列异常波动情形之一的,上交所可以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一)盘中成交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10%以上(含);(二)盘中成交价格较当日开盘价上涨或下跌20%以上(含);(三)盘中换手率(成交量除以当日实际上市流通量)达到80%以上(含)。

因前款第(一)项停牌的,当日仅停牌一次,停牌持续时间为30分钟,停牌时间达到或超过14:55的,当日14:55复牌。因第(二)、第(三)项停牌的,停牌时间持续至当日14:55。

强化次新股监管

上交所表示,新股上市初期出现的下列7种行为属于异常交易行为,上交所将予以重点监控:同一账户或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多个账户,单日累计买入数量超过新股实际上市流通量1‰的;同一账户或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多个账户进行日内反向交易或频繁隔日反向交易,且数量较大的;在集合竞价阶段或收盘前15分钟,通过高价申报、大额申报、连续申报、频繁申报撤单等方式,严重影响新股开盘价或者收盘价的;在连续竞价阶段,当最新成交价接近日内最高成交价时,以不低于行情即时揭示的最低买入价格累计申报买入数量超过新股实际上市流通量0.2‰的;申报买入价格高于申报时点之前的行情揭示最新成交价的2%,且数量较大的;利用市价委托进行大额申报,严重影响新股交易价格的;上交所认为需要重点监控的其他新股异常交易行为。

对存在前述异常交易行为的证券账户,上交所可以单独或同时采取下列监管措施:口头或书面警示;要求提交合规交易承诺;盘中暂停账户当日交易;认定账户所有人为不合格投资者。

对情节严重的,上交所将给予限制账户交易的纪律处分,并计入诚信档案;对情节特别严重的,上报证监会查处。

□新闻分析

上交所新规较深交所“温和”

上交所有关负责人介绍,与现行规则相比,新规缩小了盘中临时停牌的涨跌幅度,新增了换手率盘中临时停牌指标,明确界定了新股异常交易行为类型。此外,还新增了两类新股异常交易行为监管措施,以防范新股交易中的囤积、拉抬、追涨、操纵开盘价或收盘价、频繁反向交易等行为。

7日,深交所也发布了《关于完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盘中临时停牌制度的通知》。《通知》规定,当新股上市首日出现盘中成交价较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10%,或盘中换手率达到或超过50%任意一种情况,深交所将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至14时57分。在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可以继续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

相比之下,上交所的新规在换手率、停牌时间等方面,较深交所新规更为“温和”。

□观点碰撞

“新规治标不治本。建议设涨跌停幅限制就可以了,如果IPO价格合理,在这个基础上上市首日有涨停10%、跌停10%的限制本身是跟平时的交易接轨,如果IPO价格本身是不合理的,更应该采取上市首日的涨跌幅限制了。”

——华夏时报总编辑水皮认为交易所的新规对市场不会产生很大的影响。

水皮表示,这还是一个治标不治本的办法,因为忽略了一个前提:并没有取消新股上市首日没有涨跌幅限制的规定,涨跌停是按照集合竞价之后的价格而不是根据新股发行的价格,所以这个办法不会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新股被爆炒的很重要的诱因就是当天的集合成交价不受发行价的基础价格上下10%的限制,导致很多人利用上市首日疯狂拉抬炒作,现在交易所在做努力,但是上市首日过50%与过45%或55%没有本质上的区别,所以这还是陷入了技术的烦琐主义,把一个简单问题复杂化了。

“这个政策很严格了,意味着如果要爆炒新股,仅有3分钟。”

——针对两交易所的新规,多数业内人士表示欢迎,认为该举措对一级市场打新和二级市场首日炒新都将会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有利于将资金从一级市场分流向二级市场,从而利好大盘。

其中,最吸引市场眼球的是,在波动触及限制条件时,深市股票交易只有3分钟。有分析就指出,新股除了破发,换手大都超过50%,也就是说深交所为以后随时停牌奠定了规则基础,目标是打击炒新。同时,也避免新股上市首日大幅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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