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法制晚报 据新华社
新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将于2013年1月选出。作为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名额按城乡约每67万人分配1名。
昨天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李建国关于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决定草案中提出,香港特别行政区应选新一届全国人大代表36名,澳门特别行政区应选代表12名。此外,台湾省暂时选举新一届全国人大代表13名,由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台湾省籍同胞中选出。
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到2013年3月任期届满,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于2013年1月选出。新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不超过3000人。该决定草案获通过后,将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本决定对代表名额进行具体分配。
关键词 代表名额分配
首次城乡同比选代表
根据决定草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应选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由根据人口数计算确定的名额数、相同的地区基本名额数和其他应选名额数构成。
新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中,按照人口数分配的代表名额为2000名,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人口数计算的名额数,按城乡约每67万人分配1名。省、自治区、直辖市各分配相同的地区基本名额数为8名。
省、自治区、直辖市应选的其他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名额,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依照法律规定另行分配。
解读:李建国介绍说,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即每一个全国人大代表代表相同的城乡人口数。
需要对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全国人大代表名额重新进行分配,按城乡约每67万人分配1名代表,是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和2010年年底公安部公布的户籍人口数加权平均。
而地区基本名额数的确定,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不论人口多少,都应有一个相同的地区基本名额数。总计248名。
此外,全国人大代表名额中,需要留出一定的名额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另行分配,以保证人口特少的民族、地区和各方面代表人士比较集中的地区都有适当的代表名额。
关键词 港澳台代表
港、澳、台、归侨代表名额与上届相同
决定草案中提出,香港特别行政区应选新一届全国人大代表36名,澳门特别行政区应选代表12名。
此外,台湾省暂时选举新一届全国人大代表13名,由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台湾省籍同胞中选出。
代表产生办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依法应选的其余名额予以保留。
此外,新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应选归侨代表35名。
解读:李建国表示,新一届人大代表名额中,港、澳、台应选代表名额与第十一届相同。
且自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来,在每届关于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中,都明确规定归侨代表名额为35名。
关键词 基层代表
农民工代表比例上升
决定草案中规定,新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的比例要比上届有所上升,农民工代表人数要比上届有较大幅度增加,党政领导干部代表的比例要比上届有所下降。连任代表应占一定比例。
解读:李建国表示,人大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要求。
修改后的选举法规定,全国人大代表应当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基层代表,特别是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代表。
此外,决定草案中提出,新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妇女代表的比例应高于上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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