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王烽
本报讯 有意购买大件家电的消费者不妨将计划延后至下个月,因为首个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将在下个月举行,可零首付分期付款。记者昨日从省经贸委获悉,清明节至劳动节期间(4月2日-5月4日),商务部首次发起并组织开展全国性消费促进活动,我省至少有福州、厦门开展信用消费推广活动,对个人消费者分期付款消费(购买大额耐用消费品等)实现“零手续费、零首付、低利率”。
根据省经贸委近日下发的通知,在“守诚信、促消费、倡低碳、惠民生”主题下,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消费促进月活动,围绕品牌消费、信用消费、网络消费、绿色消费、餐饮消费五大内容展开,活动横跨清明节、劳动节两个小黄金周。
在值得关注的“信用消费惠”活动中,全国部分大中城市开展信用消费推广活动,协调部分金融机构减免个人消费者分期付款费用,指导部分大型连锁企业与金融机构合作,对个人消费者分期付款消费(购买大额耐用消费品等)实现“零手续费、零首付、低利率”。记者获悉,我省已基本定下连锁企业为苏宁家电,至少有福州、厦门参与,其余设区市有否参与分期付款消费零手续费尚待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