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李伟强
本报讯 辣椒水喷雾器多是弱势人群为抵抗暴力时,不得已而采取的一种非常手段,常为女性防身之用。
近日,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盗窃案件时,却发现辣椒水喷雾器竟也成了盗窃嫌疑人的随身装备。
2010年5月6日凌晨1时许,李某找到同乡,一起策划到某安置房小区内行窃。出发前,李某特意携带一罐为“自救”而准备的辣椒水喷雾器,两人驾驶摩托车窜到该安置房小区欲实施盗窃。随后,两人便锁定小区2号楼三楼为作案对象。当两人爬上阳台准备撬开防盗网时,被主人发现,当时,主人大喊“抓贼”。见状,两人吓得分头逃窜。随后,当李某顺着楼梯跑到对面的一栋未装修的楼房躲藏时,被追赶过来的三个居民发现。正当三人欲上前抓李某时,李某掏出随身携带的辣椒水喷雾器对三人喷,并捡起一根木棍将其中一人的手打伤(经鉴定为轻微伤)。经过一番争斗,李某被制服并被扭送到公安机关。法院认为,李某伙同同案人共同实施盗窃,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四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