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许爱琼 通讯员 陈伟斌
本报讯 在医院分娩过程中,医护人员的延误治疗,使刚经历过生产阵痛的徐英(化名),又一次经受了疼痛的折磨,并因此落下终身残疾。就医疗赔偿问题与院方多次交涉无果后,徐英一纸诉状将仙游县妇幼保健院诉至法庭,索赔人身损害等共200万元。经过仙游县人民法院法官的努力,徐英终于再次拿到了近50万元赔偿款。
产后出血患上席汉氏综合征
2007年12月23日,孕妇徐英突然感到肚子阵痛,心想是孩子要出世了,便在家人的陪同下入住仙游县妇幼保健院,随后被推入生产室进行分娩。随后,一声清脆的婴儿啼哭声响起来,本应满心欢喜的亲属却围在徐英床前愁眉不展。
原来,意外在这期间发生了!徐英在分娩过程中出现产后出血,尽管顺利地产下了婴儿,但由于医务人员延误了对徐英的正确治疗,她发生了垂体功能障碍——席汉氏综合征,需要每天服用大量药物,并靠药物维持生命。孕育一个健康孩子的出生,本来是家族的喜事,但这个新生命降临的快乐却慰藉不了徐英落下终身残疾的痛苦和绝望,她的精神受到了极大的创伤。为了讨回公道,徐英在家人的支持下,多年来一直与妇幼保健院交涉,但始终无法达成赔偿协议。
2011年年底,当徐英再一次与妇幼保健院协商未果后,无可奈何的她走进仙游县人民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妇幼保健院支付其人身损害等各项赔偿费用共计人民币2058867.8元。仙游法院立案受理后,考虑到医患关系的处理牵涉着社会安宁,必须严谨审理,于是当即委托福建正泰司法鉴定中心对徐英在仙游县妇幼保健院住院期间医院的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责任程度及因果关系、伤残等级进行鉴定。
十级伤残等待多年获赔偿
数日的等待后,福建正泰司法鉴定中心作出鉴定意见,认为徐英分娩过程中发生产后出血,仙游县妇幼保健院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延误对病人的正确治疗,最终导致徐英发生垂体功能障碍——席汉氏综合征,因此存在过失行为,损伤参与度70%-90%。此外,徐英的遗留神经功能障碍,相当于十级伤残。
鉴定报告的出来,分清了双方的责任,徐英松了一口气,可转念一想,医院虽然已经给自己垫付了195616.65元医疗费,但剩余的赔偿款悬而未决,不禁又急在心里,于是她再次找到法官。经办法官先稳定了徐英的情绪,后又找来妇幼保健院院长谈话做思想工作,终于在双方当事人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徐英同意妇幼保健院再一次性赔偿给自己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49.8万元。
两天后,经办法官陪同妇幼保健院院长来到徐英家中,送去了全部赔偿款,徐英躺在床上抱着自己的孩子,终于笑开了花。在法院的努力下,这起历时多年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终于得到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