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杨阳
本报讯 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昨日发出2号消费提示,称2011年全省各级消委会共计受理保险类投诉81起,多为反映保险销售误导、“霸王条款”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省消委会建议消费者对晦涩难解条款要多加留心。
“晦涩条款”要读懂
投诉状况:由于保险合同不仅内容冗长,且条款中常用一些消费者不易理解的专业术语,如同“天书”,经常发生因消费者对合同误解造成消费纠纷。如某保险公司向消费者提供的一份财产保险合同文本,共计26529个字,正常通读就需要30分钟,详细了解直至读懂至少需要两天时间,且其中相关条款十分专业、繁杂,理赔条款更是晦涩难解,甚至暗藏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霸王条款”。
提醒:不少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没有完全弄清合同内容,对于保险公司的承保范围、理赔条件、收益规则以及责任划分并不了解,单凭业务员的介绍就在保单上签名,此类现象并不在少数。因此,建议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一定要细读相关条款,特别是对晦涩难懂的条款更要多加留心,必要时可以请律师等专业人士给予指导,以免被动。
“捆绑销售”要提防
投诉状况:根据消费者的投诉反映,目前我省一些保险公司通过购车票、购新车、按揭贷款、办理购房手续等环节捆绑销售保险产品的情况仍然屡见不鲜。有的消费者反映在学生入学和购买车票时有搭售保险现象;有的反映在银行办理贷款时被要求购买指定保险产品,否则不予贷款;有的反映在申请购房贷款时,被要求购买“房屋财产保险”与“人身意外保险”等产品,不仅保费不低,还不能退保。
提醒:针对此类现象,省消委会称,消费者在与经营者签订购车、购房等合同或取得车票时,应当看清合同文本中是否载明需要购买保险的具体条款,如果发现可以直接拒绝;如经营者强制要求购买的,消费者则应注意收集和保存经营者强制购买的相应证据,以便向有关部门或者消委会申诉、投诉。
“中途退保”要慎重
投诉状况:省消委会称,目前许多保险公司都采取人情销售的模式,使得一些消费者因不好意思拒绝熟人而买下根本不需要的保险。一些保险代理人在劝熟人投保时,不仅三番五次登门劝说、热情过度,甚至还附赠礼品进行诱惑。此类“人情保单”往往属碍于情面,并非符合消费者的实际需要,中途退保的概率较高。
而我省有不少消费者反映,因无力支付后续保费、不满意所购保险产品实际回报率、购买了“人情保单”或属被诱导购买、不满意公司的服务或对公司的保障能力缺乏信任等选择中途退保,退保费用往往畸高,消费者损失很大。
提醒:省消委会提示,消费者在购买时要读懂保险合同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弄清保险产品演示收益并非实际收益。并充分利用好10天的犹豫期,在犹豫期内,仔细考虑所购买的产品是否合适,如果所投保的产品与需求不符,可以解除合同,这样才可以在退保时将损失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