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证券时报
中国证监会日前向各家证券公司下发的《关于证券公司切实履行职责防范和抑制新股炒作行为的通知》,要求券商在投资者教育、承销、投资和咨询环节四管齐下,全面防范炒新。其中,要求券商自营和资管业务不要跟风炒新;保荐承销收入,投行部门、保荐代表人提成和奖励不得与超募资金直接挂钩。
具体操作上,要通过公司网站、营业场所、投资者教育园地、行情分析系统等多种途径,向客户讲清、讲透新股“三高”、“新股热”的严重危害;帮助投资者充分认识盲目跟风炒作新股的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对违反交易规则的新股异常交易行为,要依法依规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引导客户纠正在参与买卖新股时存在的“短平快”、“一夜暴富”等投机心态,逐步形成理性投资、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的投资理念和市场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