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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损险“高保低赔”走向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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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1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保协正式发布车险示范条款,强化保护消费者利益
车损险“高保低赔”走向终结

《示范条款》免责内容减了不少(网络漫画)
 

N中广 新华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昨日正式发布《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以下简称《示范条款》),为保险公司提供商业车险条款行业范本。

中保协有关负责人表示,《示范条款》对原有商业车险条款进行了全面梳理,筛查不利于保护被保险人权益、表述不清和容易产生歧义之处,并进行了合理修订,强化了消费者利益保护,提高了商业车险保障能力。

亮点1 消除“高保低赔”,依据实际损失赔付

如果说《示范条款》解决了此前社会上反映强烈的多项霸王条款矛盾,那么它首先应该是从消除“高保低赔”开始的。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车险工作组专家李冠如表示,新条款施行后,保险单限额内车主的实际损失是多少,保险公司就要赔多少。

李冠如说,在投保的时候,被保险人是按照实际价值确定了保额,在赔偿的时候也能够得到充分的赔偿,因为全部损失未来会按照保额赔付,就是说无论你在保险期间的任何时间节点上出现了全部损失,你都可以得到按照保额的充分赔偿。

第二点就是在部分损失的情况下,在保额之内按照实际损失金额赔付,这个可以说完全保障了消费者在整个保险期内,无论是发生哪种形式的损失都能够得到充分的补偿。

亮点2 事故无责方,保险公司须先赔

同时,《示范条款》扩大了主险的保险责任,以前很多消费者反映的“霸王免责条款”,今后将不能作为“拒不赔款”的理由了。李冠如首先拿“驾照过期”举了个例子。

李冠如说,以前的条款当中对于没有驾驶证,就是完全没有获得驾驶证,或者驾驶证失效或者审验未合格或者驾驶一些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都是作为免除责任处理的。这次在讨论过程当中将驾驶证失效或者审验未合格的情况,从责任免除当中剔除掉了。如果你已经取得了驾照,但是你因为疏忽或者其他原因没及时去年审,那么从维护被保险人权益出发,是予以赔付的。

还有一条去年以来一直在关注的“事故无责方”理赔难,《示范条款》中也明确指出,对于事故中的无责方,该车主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可以在保险金额内先行赔付被保险人,然后代位行使对第三方追索赔偿的权利。而消费者在出险后,也可以选择直接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索赔,这样一来,保险公司对“事故无责方”不赔,就成了“无理取闹”。

亮点3 简化索赔资料,强化如实告知

为减轻消费者在理赔时提供单证的麻烦,《示范条款》对商业车险的索赔资料进行了简化,例如不再要求车辆损失保险索赔提供营运许可证或道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不再要求盗抢保险索赔提供驾驶证复印件、行驶证正副本、全套原车钥匙等等。

此外,根据实践经验和消费者反映,条款对原有商业车险条款中的概念、文字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尤其是消费者最为关心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赔偿处理等内容进行了针对性完善,使条款文字表述更加清晰准确、通俗易懂,强化了保险公司如实告知义务,便于广大消费者更好地理解车险条款。

实施时间表

落实尚需时日,力争年内完成

从内容上看,正式发布的《示范条款》在很多方面都体现了对于社会上各种车险矛盾的界定,并且一一给予了解决办法。不过,《示范条款》昨日发布了,消费者就立刻拥有维权的利器了吗?新条款何时才能走进每个车主的爱车里呢?

《示范条款》正式发布,并不等于车主们马上就能享受服务。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车险工作组专家李冠如表示,接下来行业内还有7项主要工作需要加紧完成。

李冠如说,通知当中还要求行业协会对这个行业纯风险损失率进行一个测算,这项工作还正在进行当中。第二点就是行业示范单证的设计。第三点就是行业承保理赔实物的制定,所以从结汇条款出台之日起,行业未来可能还有大量的准备工作要做。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单鹏表示,保险行业协会力争在今年内基本完成各项工作。

费率

专家称整体不会出现大幅提高

去年底《示范条款》的征求意见稿一经公布,曾在社会上引起不小的震动,很多人担心众多“免责条款”并入主险将大大提高商业车险的费率。那么,最后实行的车险条款会不会让车主们多掏腰包?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车险工作组专家陈东辉预计,并不会出现费率大幅提高的现象。

陈东辉说,行业协会正在要求各家公司收集数据,对车损险损失率进行测算,第二个是要确保费率公平,就是不同的类别要根据它实际的风险状况,该高的要高、该低的要低,所以差异化应该是这个费率的一个导向。现在的一个判断是,可能费率整体情况会比较平稳,因为现在市场竞争这么激烈,大幅度的波动可能是各家公司都不能承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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