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发言人刘为民15日表示,日方无权在钓鱼岛海域执行任何“公务”。日方对中国公民采取任何形式的所谓司法程序都是非法和无效的。
据报道,3月15日,日方律师根据冲绳那霸检察审查会的决定,以妨碍执行公务罪对2010年钓鱼岛事件中的中方船长詹其雄提出了强制起诉。
刘为民说,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国对此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日方在“撞船事件”中的行为严重损害了中日关系,日方应多做维护两国关系大局的事情,而不是相反。
詹其雄,福建晋江人,1969年出生,“闽晋渔5179号”船长。该船属于福建晋江市,于2010年9月7日上午在钓鱼岛海域与日本海上保安厅舰艇相撞,无人员伤亡。“撞船事件”发生后,“闽晋渔5179号”遭日方扣押,詹其雄被日方以涉嫌妨碍执行公务为由逮捕。日方还同时以涉嫌违反《渔业法》(逃避登船检查)为由展开调查。在中方严正交涉下,日方放还了詹其雄。詹其雄被日方非法抓扣17天。 (新华 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