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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法院副院长偷情”被拘 又是权力在作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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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3月1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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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法院副院长偷情”被拘 又是权力在作祟

 

N望桉

今日人物:四川南充两名网友

上榜理由:他们转发、求证“法院副院长偷情”帖子被拘留

复制、转发、截图、求辟谣,是网友对网上传闻惯有的处理方法。可最近,四川南充市网友李某和王某因为转发、求证“南充市中院副院长与区法院工会主席(女)偷情,被女的老公抓现场”的爆料帖,分别被拘留5日和10日,警方的理由是他们“捏造事实,侮辱他人”。这引发网友巨大反弹。(见本报今日A25版)

网友仅因为转发、求证“法院副院长偷情”的帖子就被拘留,实在是不可思议,从中闻出“莫须有”的浓浓味道。

按当地警方的说法,既然是“捏造事实”,那说明南充市中院副院长和那个女的根本不存在偷情,更谈不上被她丈夫抓现行,可面对记者的采访,当地官方称”网帖内容尚在调查中”。问题来了,既然调查尚在进行,有关部门还没有对网帖内容的真假作出认定,警方又凭什么以“捏造事实”为由拘留网友,这岂不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退一步说,就算“爆料帖”是无中生有,于法于理,警方要拘留的也应该是发帖子的网友才是。然而,他们放着“源头”不管,却去找转发网友的麻烦;更荒唐的是,被处10天拘留的网友王某还呼吁“如果网帖是造谣,请尽快辟谣,惩罚造谣者”——好心却惹来牢狱之祸,如此执法,当地警方遵循的是哪条法?

有律师引用法律法规为李某和王某叫屈,说“事实”并不是他们捏造的,不必承担法律责任。这样的法律常识,当地警方会不懂么?他们为何如此随意执法?原因很简单,帖子涉及的当事人是南充中院副院长,不管该官员是否有指令,但为了维护“领导面子”,在当地警方看来,这两名网友的转发或求证都是不可原谅的——他们让领导难堪,就凭这,还不该拘留么?

执法乱象的背后,总有权力作祟的阴影,与之对应的,则是公民权利频频被侵犯。南充这起事件同样不例外,当地警方无形中成了一些官员的“家丁”,为了迎合他们,不惜莫须有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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