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蔡学伟 通讯员 程书楷 唐乘风
本报讯 昨日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莆田市工商部门、消委会围绕“消费与安全”这一主题,于昨日开始陆续举行假冒伪劣商品销毁、“中国莆田”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节目、12315行政执法体系“四个平台”建设等八大系列活动。
据了解,去年以来,莆田市工商部门从多方面入手,着力提高消费维权服务水平,在消费维权方面取得良好成效。在加强12315“五进”规范化建设方面,莆田共建立了50个市级消费维权示范站点,在39个省级示范站点设立视频对接,开展消费纠纷网上调解;成立莆田市消费维权律师团,公开招募消费维权志愿者,对重大疑难纠纷实时介入;积极推进消费纠纷大调解工作,各级工商部门都成立大调解工作站,将多元调解衔接工作延伸至消费维权站点。
2011年共开展调解确认47件、委托调解22件、协助调解34件,标的额112.8万元,均未出现新的争议。另外,去年全年共受理消费者咨询9565件,举报974件,申诉266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12.1万元,有力地维护了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