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朱敏敏 通讯员 陈心怡 陈莹
本报讯 前一名客户操作ATM机后忘取卡,他后脚跟上,将卡内的13300元转账到自己的户头上。
今年1月21日,龚某在火车站一ATM自助终端机处,发现有人操作后忘记取走信用卡,龚某随即通过转账的方式,将13300元人民币占为己有,其后在附近的ATM取款机上分多次将该笔存款取走,并将赃款挥霍。
2月16日,龚某在福州仓山一小区附近被警方抓获。晋安区检察院在审查后认为,龚某在拾得他人信用卡后,冒用他人信用卡非法得利。目前,他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批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