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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随州“地王”身后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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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随州“地王”身后疑案
当地政府被指与企业争利,涉事商人身陷数罪被警方拘押240天,检方两次退回侦查最终不予起诉
李家巨出具不起诉决定书
 

N南方都市报

有些地方招商引资就如同扑克牌中的“JQK”:先把你“J”(勾)进去,再把你“Q”(捆绑)住,最后把你“K”掉。

——浙商李家巨感慨从座上宾到被拘押的经历

核心提示:他的公司在随州购得拥有189亩土地的破产企业,合法获得的土地使用权证却在3年后被随州市国土局宣布注销,而后又被随州市国资委要求以8000万元回购该企业,随州市转手则将这块土地拍出3.6亿元。不仅如此,因这宗回购引发的公司股东间纠纷,李家巨在回购款到账次日即被股东举报涉嫌伪造印章罪、合同诈骗罪,随州公安立案侦查后一度撤案,却又以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继续对其侦查。

在两次退回侦查后,今年1月16日,检方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不起诉决定。1月19日,在被拘押240天之后,李家巨得以走出看守所,但公司两个账户目前依然处于查封状态。

“地王”得而复失

被随州市政府强行变更、注销土地使用权证的,还包括多家来自香港、上海、浙江等地的招商企业

李家巨在湖北随州经商始于2001年,彼时,以他和任亚飞、徐某3人为股东的香港集嘉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租赁湖北随州铁树纺织厂一个牛仔布车间,成立湖北集嘉公司负责随州的经营。

2003年,湖北铁树纺织厂因经营不善破产倒闭,随州市对外以7000万元开价招商,希望通过重组盘活,解决上千员工的生计。当时,李家巨有意投资铁树,香港集嘉公司最终以5000万元收购铁树纺织厂。双方于2003年12月签订《资产出售协议》,确认这一收购金额,在收购资产范围一栏,注明“整体收购生产主体所有全部土地189.53亩”。

作为协议附件,还有一份随州市政府《关于出售铁树集团资产有关优惠政策》,其中一项是负责将收购的土地转为城市规划部门确认的住宅用地,协调好房地产开发所需的相关手续,土地出让金还包括在收购的5000万元内。

2007年正是房地产大热之时,铁树地处随州黄金地段,且面积如此之大,堪称随州“地王”,成为随州当地政府眼中的“香饽饽”。

2007年2月15日,随州市国土局给湖北集嘉成立的房地产开发分公司出具一份通知,以“规划手续不完善,程序不合法”为由,即认为土地未经“招拍挂”,要注销该地块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证,并于同年5月27日正式以“随土资函(2007)24号”公文通知注销。湖北集嘉提起行政复议,但被驳回。

当时,被随州市政府强行变更、注销土地使用权证的不只是铁树,还包括广州香江集团等多家来自香港、上海、浙江等地的招商企业。

“内参”无力回天

湖北一份汇报材料认为,当地政府借不合法的清理整顿夺回土地资源开发房地产,对招商企业不讲诚信

随州这种引发招商企业极大不满的做法,也引起湖北省方面高度关注,湖北的一份《内参》以《铁树花开花又落》为题,称“随州爆发的因注销土地使用权证而引发的大面积政企之争,源于本届政府所提出的‘经营城市’理念,即把国有土地作为政府的最大资源进行经营。在此理念的驱动下,本届政府以‘新官不理旧账’的态度,对前届政府签订的有关招商项目进行各种不合理甚至于不合法的清理整顿,借此夺回土地资源,进行大规模的房地产开发”,行文直指当地政府对招商企业不讲诚信“关门打狗”。

湖北省政府相关领导在《内参》相关情况报告批示之后,湖北省发改委联同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建设厅、商务厅和省工商局组成联合调查组,赴随州市调查之后认为,湖北集嘉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合法,建议不予撤销。

这次五部门联合调查没有改变湖北集嘉的命运,在土地使用权证被注销后,随州市农业银行对“铁树”按时归还的900万元不予转贷,企业资金更趋紧张,在内外双重打击之下,企业于2008年2月正式宣布停产。随州市当地政府又提出总价为8122万元的回购方案,2009年12月24日,随州市国资委与湖北集嘉达成协议,以上述价格回购。

在政府完成回购之后,回购款项还未支付、土地证未收回之前,这块被要求由住宅用地转为工业用的地块,却又以商业用地被随州市政府公开拍卖。该地块是以3.6亿元的价格卖给湖北盛晶地产公司,合同签订日期为2010年5月25日。这块土地拍卖综合均价达到每平方米2912.76元,土地成交价及综合均价均创下随州市区最高,成为不折不扣的“地王”。

“罪名”纷至沓来

检察院认为相关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对其不起诉

李家巨没有料到,自己收购铁树投资,首先遭遇政企争利,落得个“竹篮打水一场空”,而且还因为这次回购,他又被股东举报,再度因公权介入企业纠纷,从而身陷囹圄达240天。

在回购协议签订4000万元的回购款到了湖北集嘉与当地共管账户之时,与李家巨为香港集嘉合作伙伴的港商徐某到随州市公安局报案,称李家巨和另一股东任亚飞于5年前采取伪造公司印章、伪造文件等手段诈骗了徐在湖北集嘉的股权,并把企业转让给了政府,给其造成巨额损失。

徐某举报二人的罪名为伪造公司印章罪、合同诈骗罪,随州市公安局立案进行侦查,并于当日冻结了4000万元的回购款。2010年4月28日,随州市方面作出结论:徐举报失实,李家巨、任亚飞不存在伪造印章制作虚假公文,诈骗不成立。

对李家巨而言,风波并未平息。去年5月25日,李家巨又被随州警方在杭州萧山刑拘,此次涉嫌罪名是“职务侵占罪”。李家巨被带到随州羁押47天之后,去年7月11日却又以“挪用资金罪”被随州市检察院批准逮捕,随州市公安局去年9月9日出具的起诉意见书中,指其涉嫌的罪名又变更为职务侵占和合同诈骗两项。

李家巨案于去年9月10日向随州市曾都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后,检方先后于去年10月10日、11月21日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之后,于去年12月19日再次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今年1月16日,曾都区检察院作出的随曾检刑不诉(2012)2号不起诉决定书认为,随州市公安局认定湖北集嘉涉嫌合同诈骗罪,李家巨涉嫌合同诈骗罪、职务侵占罪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对二者不起诉。

按照规定,作出不起诉决定之后应在24小时内放人,但令李家巨倍感蹊跷的是,直至1月19日下午6点,也就是春节前3天,他才得以走出随州市看守所的大门。更令他不解的是,案件已经撤销,此前在侦查阶段被查封的9个账户中仍有两个还被冻结。

一叶知秋

本期主持 谢秋莲

没有赢家

在GDP至上的观念引导下,不少地方政府都将招商引资作为工作的第一大要务,甚至不惜承诺超出法律或政策所允许的利益或好处:如长治规定外地客商因当地人文、政策、法律等因素造成亏损由当地政府包赔,外地客商车辆违章不予罚款;如本案中湖北随州此前与李家巨为代表的公司签订的将工业用地转为商业用地的协议……

事实证明,这些为一些投资者所欣然笑纳的“好处”是随时可以转化成绞索的。官商蜜月期时可以卿卿我我,一旦官商之间产生龃龉,或者主要领导换人,就可以自我纠错的名义收回承诺,甚至还从投资者身上砍几块肉回来。这样一来,貌似受伤的只是投资者,其实更受伤的是企业员工,以及法律的公信力。而政府在与民争利与企业争利中,貌似是赢家,但“出来混,迟早要还”,公信力的丧失,终究是个巨大危机。

可是,那些违法的、杀伤力巨大的招商理念、招商规定却至今大行其道,虽屡被舆论诟病,却鲜见有自我纠正或被上级纠正的。在人治思维模式和急功近利经济发展模式之下,也不太可能被自我纠正。只有行政理念和发展理念的双转变,才不会再发生李家巨式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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