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李伟强 通讯员 林亚伟
本报讯 饭后的夜晚,约上朋友共同上海堤,吹着凉爽的海风,本是消暑解乏的乐事,不料,却在行人稀少的海堤上“邂逅”潜伏在附近的不法分子,遭到抢劫。近日,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依法审判了一抢劫团伙,李某、牟某因犯抢劫罪分别被判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07年7月3日22时许,李某、牟某伙同同案人苏某、宋某经共同策划后,分别带上砍刀、钢管等作案工具窜到一偏僻海堤,隐藏在海堤附近,等待单人或者同行者较少的行人出现。此时,邵某和陈某出现在劫匪的视野范围内,且周边没有其他行人,牟某、宋某即以借火点烟为由上前,分别持刀控制住邵某和陈某。随后,李某、苏某上前进行威胁,并将陈某的一部小灵通、一部MP4播放器及邵某的一部手机、一部摩托车抢走。后同案人苏某驾驶赃物摩托车载李某逃离现场,牟某、宋某沿海堤逃走。后四人将所得财物进行分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