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洪德木 通讯员 黄春山 肖剑兰
本报讯 因无理顾客吵闹,帮开酒店的朋友出气,致一人重伤、一人轻伤,日前,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贾某等二人提起公诉。
据了解,2002年12月,李华(化名)、李挺(化名)两兄弟到莆田市涵江区江口镇的一家酒店消费,结账时账单为252元,李华支付300元买单,而服务员找给李华50元,两兄弟以为暗地里是骂他们“二百五”,便同该酒店的现场工作人员发生激烈争吵。
正在酒店消费的贾某、黄某二人看到酒店经理郑某受气,询问说要不要帮忙。郑某担心影响到酒店生意,要求他们等闹事的顾客出酒店之后再教训。过了不久,李华、李挺两兄弟下楼后,贾某、黄某伙同汪某、彭某、曾某、唐某等人将两兄弟一人打成重伤,一人打成轻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