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据《法制晚报》
本报讯 昨日,备受公众关注的“2011·5·8”故宫失窃案迎来一审宣判。在被抓10个多月后,28岁的“故宫大盗”、山东农民石柏魁等来判决。
二中院一审认为,石柏魁在故宫盗窃,情节特别严重。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并具有坦白情节,依法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处罚金13000元。
宣判现场听宣判发愣辩护人称判得太重
上午9时30分,两名身高超过1.80米的法警将石柏魁带到法院,只有1.58米的石柏魁夹在两人中间愈发显得瘦小。进入法庭后,石柏魁不停地看向旁听席,没有看到家人,他显得有点失望。
2011年5月8日晚,石柏魁潜入故宫斋宫,断开斋宫配电室安防系统电源后,破窗进入诚肃殿,窃得香港两依藏博物馆展出的金嵌钻石手袋等9件展品。
二中院审理认为,石柏魁在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盗窃,情节特别严重,又系多次盗窃,其行为构成盗窃罪。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并具有坦白情节,依法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处罚金13000元。对于辩方意见,法院未予采信。
整个庭审中,石柏魁显得很紧张,双手紧握在一起。宣判开始时,他深吸了一口气,眼睛紧盯着审判长。听完判决,石柏魁有些发愣,随后面无表情地被法警带出法庭。
“我们的辩护意见,法院全部未予采纳。我们认为量刑过重,我下午将会见石柏魁,我建议他上诉。”辩护人黄长勇表示,“我具体询问他对判决的看法,我尊重他的意见。”
检察官说法量刑适当给故宫发司法建议
对于判决,公诉人认为量刑适当。公诉人表示,虽然被盗物品至今也没有鉴定价格,而只有保险价格,但是根据《刑法》规定,盗窃物品价值只是量刑时的重要标准之一,并不是唯一的依据和标准,还要参考盗窃情节、认罪态度等,因此判处有期徒刑13年很适当。
公诉人还表示,鉴于此次事件暴露了故宫安防方面的漏洞,二分检已经向故宫发出司法建议,“相信此次事件后,故宫在安防方面会有所改进”。
庭前采访故宫大盗充满内疚学会忍让
前日下午,辩护人黄长勇律师接受记者采访。他表示,石柏魁在狱中学会了忍让,他说“心里充满内疚”。对于量刑,他表示“什么结果都能接受”。
据黄长勇介绍,石柏魁刚开始以为自己会被判死刑,“那时他特别害怕和紧张,我告诉他不会被判死刑后,他才慢慢放松下来。后来说判多少年他心里都能接受。”
“上一次会见他的时候,他说能接受比较重的刑罚,家里人也应该能接受。他在里面听到各种各样的说法,也了解到自己的行为在社会上产生的影响。”黄长勇说。
提起石柏魁近期的心理变化,黄长勇说,通过几次会见,他感觉石柏魁“越来越忍让了,非常冷静,能平静地面对问题”。
是否上诉最终要他自己决定
关于石柏魁的家里人,黄长勇说,他们家里人都是农民,一直以来都是一种朴素的想法,自己做的就主动承担;不是自己做的也勇敢说出来,争取宽大处理。
黄长勇表示,到目前为止,都没搞清楚被盗展品价值。“判3年以下比较合适。如果判得太重,我会将利害关系和石柏魁及家人讲清楚,上不上诉,这个权利最终还要石柏魁自己和家人来定。”
□背景
历史上的“故宫大盗”
1959年 20岁的武庆辉从故宫携宝逃离后被抓,以盗窃国宝罪被判无期。
1962年 孙国范进故宫行窃被抓,因盗窃国宝罪被判死刑。
1980年 25岁的陈银华在珍宝馆刚摸到“珍妃之印”就被抓获,因盗窃罪被判无期。
1987年 24岁的韩吉林连“珍妃之印”还没摸到就被警察擒获,因盗窃罪被判死刑。
与韩吉林同年被抓的,还有年仅21岁的向德详。他还没进珍宝馆的门就已遭擒。因盗窃罪未遂,被判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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