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追踪□《“味精”惹祸?海蛎饼毒倒数人》后续
N本报记者 施建华 周德庆
本报讯 3月20日上午,在福清市音西街道,多名群众因食用在临时摊点售卖的海蛎饼后,出现上吐下泻,疑似食物中毒的症状(详见本报3月21日A3版)。昨日,福清市卫生局确认,食物中毒的原因是由亚硝酸盐引起的。目前,尚在留院观察的7名病人,病情稳定,而当事人已经被警方控制。
昨日下午,记者致电福清市相关部门,获悉尚在医院观察的7名病人病情稳定,没有生命危险。事发后,福清市医院开设绿色通道,对送院救治的病人,全部实行免费治疗。
记者从福州市疾病控制中心获悉,由福清市送检的呕吐物的样本,经过检测后,化验报告已经出来,并送还福清市疾病控制中心。福清市卫生局局长表示,多名群众出现食物中毒的原因,是由亚硝酸盐引起的。
记者了解到,亚硝酸盐,主要是指亚硝酸钠(NA⁃NO2),因外观与食盐极为相似,亚硝酸盐容易被误用。
2011年5月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预警,一次食入0.3克至0.5克的亚硝酸钠即可引起中毒,甚至死亡。
昨日,记者从福清警方获悉,当事人已经被警方控制,福清市公安局社会治安管理大队已经介入此案,全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