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法制晚报
本报讯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人表示,将按石油价格补贴机制,在出租车运价调整前给予临时每月补贴300元左右,并直接发放到出租车司机手里。
发改委3月19日晚间发布通知,决定自3月20日零时起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均提高600元。至此,全国90号汽油和0号柴油每升分别平均提高0.44元和0.51元,北京93号汽油价格达到8.33元/升。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前日表示,此次油价上调后,国家将按照已建立的石油价格补贴机制,在出租车运价调整前给予临时补贴,每月补贴300元左右,按年度兑现,直接给予司机,并在今年4月底前,兑现上一年全年的价格调整幅度。
同时,在今年2月,交通运输部等三部委提出,要建立运价油价联动机制,及时调整出租车运价。
3月20日,针对油价上涨,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国家将按照已建立的石油价格补贴机制,继续对种粮农民、渔业(含远洋渔业)、林业、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含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给予补贴,并对出租车运价调整前给予临时补贴。同时按相关机制规定,于4月底前将2011年对种粮农民、渔业、林业、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出租车等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的油价补贴清算资金拨付地方,并提前预拨部分2012年补贴资金,化解成品油价格调整影响。
该人士称,公路客运、出租汽车行业可按照已建立的运价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机制,疏导成品油调价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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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主管部门严打油品囤积居奇
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国家已明确要求中石油、中石化两公司加强生产组织和调运,优化产品结构,确保成品油市场供应。
该负责人表示,国家还要求中石油、中石化充分发挥石油企业内部上下游利益调节机制作用,平衡好内部利益关系,调动炼油企业生产积极性,从机制上保障成品油市场稳定供应。
同时,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对不执行国家规定价格政策,以及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串通涨价、搭车涨价、价格垄断、价格欺诈等行为,要坚决查处并公开曝光经典案例,切实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