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栏目主持 陈锟 实习生 杨洋
上个月,福州长乐79岁的杨依伯病倒住院了,出院那天,儿子把他接回自己家。
冷不丁地发生这事,和杨依伯生活了11年的陈阿姨懵了,俩人的“家”也被关了电闸,上了锁,她顿时无家可归。
“他(杨依伯)跟我说老了以后给我买一套小房子,现在他被儿子带走了,我跟他11年,钱都是一起花的,现在我都没有钱了,他儿子也不肯赔钱给我。”在临时收留她的亲戚家,陈阿姨不停地抹眼泪。
陈阿姨曾是杨依伯的保姆,朝夕相处中两人产生了感情,名是保姆,实为老伴,但是杨依伯的儿女们都不同意,两人就一直没领结婚证。
保姆和雇主互生好感
2001年,陈阿姨45岁,和丈夫离了婚后,从霞浦只身一人来到了长乐,通过中介,来到杨依伯家当保姆,3个月后,俩人就生活在一起了,那年杨依伯68岁。
由于杨依伯的儿女们坚决反对,两位老人一直没有领结婚证。但是杨依伯许诺陈阿姨,生活在一起时间长了就给她买套小房子,自己走了之后陈阿姨也有个保障,并对陈阿姨说会不离不弃,一起终老。
到杨依伯家后,陈阿姨没有收入,花的是以前开店攒下的2万多元,“我怕花太快,还让侄女每个月再给我寄几百元。”
陈阿姨说,她算一下这11年的花销,杨依伯一共花了16.8万元,自己花了5万多元。
去年,杨依伯在78岁的生日宴会上,向亲友宣布陈阿姨是他的老伴。事后,陈阿姨遇到杨依伯的一名亲戚,这人参加了那天的生日宴会。“他说,老杨确实说过我是他的老伴。”陈阿姨说,她还把这段“证词”录了音。
现实版的牛郎织女
今年二月底杨依伯住院了,每天都是陈阿姨在照顾杨依伯,“他的儿子和女儿很少来看望他们的父亲,我实在看不下去了,就忍不住给他的儿子打了个电话。”
接到陈阿姨的电话后,出院那天,杨依伯的儿子把父亲接回家,“他说父亲年纪大了,要接回家自己照顾”。
紧接着,杨依伯的儿子就把陈阿姨赶出父亲的房子。陈阿姨无家可归,无奈之下只好打了110报警。警察协调这件事情,杨依伯的儿子小杨说父亲住院了,现在没有办法处理这些事情,要等父亲的病有转好了才能处理。
被赶出门后,陈阿姨只能寄居在福州的亲戚家。前段日子,陈阿姨的高血压犯了,医院确诊为脑血管堵塞,
可这11年她早花光了所有积蓄,根本没钱治病。她觉得自己付出了11年,理应得到经济补偿,但是杨依伯的家人拒绝支付。
陈阿姨说,这些年两人的花销都是共同负担的,平时杨依伯也没有给她经济报酬,直到去年下半年才支付她一个月1500元的零花钱,至今就给了9000元。
律师说法:口头答应赠房产无法律效应
老年人跟保姆住在一起,日久生情的情况并不少见。像陈阿姨这样的情况,如果杨依伯只是口头答应赠予房产,并没有书面承诺,那并没有法律效应。闽君律师事务所卓文斌律师说,两个人虽然生活在一起11年,但并没有领结婚证,陈阿姨和杨依伯的关系到底是保姆还是老伴,如果没有签署劳动合同,也无法具体认定。至于具体的经济补偿走法律道路有点困难,建议找社区进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