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许爱琼 通讯员 颜敏珊
本报讯 小小少年迷恋上网,持马刀等工具盗窃摩托车,还因产生口角咽不下怒气,开车撞伤他人,结果为此付出6万元的赔偿金。近日,仙游法院判处这名少年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1500元。
出生于1994年的蔡某是城厢区东海镇人,曾因盗窃被抓。没想到,蔡某竟盗心又起,找到朋友阿健(化名,已判刑)一起行动。2011年6月19日凌晨,蔡某驾驶一部出租车来到仙游县盖尾镇,将停放在路边的一部两轮摩托车盗走。傍晚,两人又在榜头镇将一部蓝色男式摩托车盗走。
当天晚上,蔡某和另一名朋友蔡辉(化名)在网吧上网认识了林某。之后,蔡某和林某因小事发生口角,争执中,林某骑着摩托车往前跑。蔡某的朋友刚好开车经过,蔡某便坐上轿车追赶,撞向林某,并下车殴打林某。经法医鉴定,林某损伤程度为轻伤。
案发后,蔡某等人主动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