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国务院近日批转的国家发改委《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明确,今年要加快财税体制改革。适时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地产业内分析预测,深圳、广州有望接棒上海、重庆,入围第二批试点房产税改革的城市名单。专家认为,现行房产税试点方案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向存量房征税被认为是大势所趋。
扩大试点或选具代表性城市
密集释放的政策信号显示房产税试点扩围已箭在弦上。此前,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年会上表示,要健全税收制度,包括稳步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研究制定房产保有、交易环节税收改革方案。
去年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明确提出,要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
去年1月,重庆、上海两地启动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时至今日,两地试点已一年有余。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表示,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应当选择不同类型且具有代表性的城市。房价较高、市场相对成熟、二手房代替一手房成为交易主体的一线城市可能性比较大,但也不排除其他二、三线城市成为试点的可能。
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近日表示,上海和重庆的试点,出现了正面效应。下一步要总结经验、优化方案,在多个地域稳步推进,包括广州、深圳。
在世联地产首席分析师王海斌看来,上海、重庆试点一年多,很多问题都已经暴露出来,再次进行试点有基础。试点需要选择在房地产市场发达的城市,广州、深圳符合这一标准。
韩桐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韩世同告诉记者,广州、深圳两个城市同时列入试点的可能性是存在的,但是不如其中一个入选的可能性大。如果第二批试点的范围比较小,很可能会选择其中一个。
向存量房征税是趋势
至于试点方案,专家认为,现行房产税试点方案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向存量房征税被认为是大势所趋。
目前上海、重庆两地实施的房产税试点方案中,除重庆将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纳入征税范围外,对于个人住房征收的房产税均不对存量房产征税。有研究认为,如果主要针对新购住房课税,可能意味着征税对象没有被平等对待。因此,从税法公平原则出发,除对居民生存权的房产免税外,对拥有个人居住房屋者均应当征税。征税范围应当既包括新购的房产也包括原先的存量房,既包括高档住房,也应当包括普通住房。
方正证券研究报告认为,随着住房信息系统的完善,征收范围可能会从增量房扩大到存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