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舒圣祥
记者获悉,中央有关部门准备在2012年启动全国地方税务系统个人信息联网工作,为按家庭征收个税改革做技术准备。在此之前,如何统计异地同一家庭成员的收入情况,一直是个税按家庭征收改革的最大技术障碍。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表示,“个税改革已不是税制问题,而是技术问题。”(3月26日《济南日报》)
按家庭征收个税,无论是基于个税制度的调节初衷,还是更好满足收入分配改革需要,都是必须前行的方向。
目前,个税减免项几乎只有保障基本生活的免除额,也就是“起征点”。如此眉毛胡子一把抓,既没效率,也不公平。如果以家庭为单位计税,单薪家庭准许夫妻两人扣除,有孩子的家庭有抚养孩子的扣除项,有老人的家庭有赡养老人的扣除项,显然要公平合理得多。
更重要的是,按家庭征收个税意味着所有收入都要计税,而不是像现在以工薪收入为主,如此,富有家庭将承担更多个税,这无疑更贴近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民意渴望。
当然,对税务机关而言,其难度和工作量都将更大。当下绝大部分的个税都由工作单位代扣代缴,税务机关相当于“躺着就把税征了”;而按家庭征个税后,税务机关面对的不再是代扣代缴的单位,而是直面纳税人,必须从“躺着征税”的舒适状态,回归“站着征税”的公共服务机关本职定位——这对税务机关的服务理念和工作效率是巨大考验。
因此,按家庭征个税是一个系统性工程,是一项根本性变革。尽管改革尚在技术准备阶段,但在经济发达地区启动试点,已具备条件。个税改革不应继续停留在提高“起征点”以缓解民众不满的简单套路里,作为一种国际惯例,多年来舆论呼吁“接轨”,到了尽快实施试点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