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P02版:莆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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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3月2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产后出血医生割子宫救人
手术后家属称情况并未好转,他们质疑医院做法不当;医院则表示,是因为出现了并发症,导致凝血功能障碍
 

N本报记者 陈丽明 马俊杰 实习生 陈小芳

本报讯 莆田产妇郑女士在莆田妇产专科医院进行剖腹产,之后母女平安地出了手术室。可是过了约2小时,郑女士子宫突然大出血,又被送进手术室进行抢救,医生告诉家属,郑女士的病情很危急,不割子宫的话就救不活,并让他们在同意书上签了字。等子宫被割后,郑女士的出血情况并未好转,家属要求将病人转到九五医院进行治疗。

家属:质疑病历有假 医院抢救不当

据郑女士的家属介绍,郑女士的预产期是3月3日,3月4日上午,郑女士感到肚子痛,家人就将她送到莆田妇产专科医院,医生对她做了检查。当晚8时许,郑女士被送进手术室进行剖腹产,晚上10时许,郑女士和一个8斤重的女婴平安地出了手术室。3月5日凌晨零时许,家人发现郑女士的脸色苍白,还出现了大出血情况,赶紧叫来医生,之后郑女士被送进手术室进行抢救。抢救过程中,医生告诉郑女士的家属,郑女士的病情很危急,不割掉子宫的话就救不活,并让他们在同意书上签了字。

抢救一直持续到3月5日中午11时许,郑女士的子宫被割掉了,出血情况却仍然未见好转,家属便将郑女士转到九五医院进行治疗。3月19日,郑女士顺利出院,回家调养身体。郑女士的家属之前曾在莆田妇产专科医院拿到两份关于郑女士的病历,两份病历的部分表述并不一致,家属觉得病历有作假嫌疑,质疑医院是“做贼心虚”才会对病历进行修改,在对郑女士的抢救过程中存在不当做法。

医院:请了专家会诊 才决定切子宫

记者在郑女士家属提供的两份病历上看到,两份病历在3月4日晚7时的一次检查记录上存在差异,这个时间正是郑女士进行剖腹产手术之前。其中一份没有记录者签字的病历上写着:“把病情报告上级医师柯英美副主任医师,柯副主任嘱再观察2小时;”另一份有记录者签字的病历上则是写着:“患者及家属要求继续观察2小时。”对此,莆田妇产专科医院的负责人林玉栋回应称,郑女士家属提供的未签字病历是未经主任审定的第一份病历,未签字的病历并不是有效的病历。

林玉栋告诉记者,郑女士的入院检查是头盆不称,胎膜早破,胎头高浮,属于催产素引产的禁忌症,自然分娩的可能性很小,柯副主任了解之后建议进行剖腹产。在郑女士进行剖腹产之后,由于子宫收缩乏力导致了出血,医院立即对郑女士组织抢救,还请了几家大医院的专家前来进行手术。在对郑女士进行保守治疗包括输液、输血、用药之后,手术人员判断保守治疗无效,经过商讨确定,割掉子宫属于唯一能够救命的治疗方式。

林玉栋说,郑女士割掉子宫之后仍旧出血是因为大量出血出现并发症,导致凝血功能障碍。当时经过多家大型医院产科主任的联合会诊,只有向郑女士输血小板或新鲜的全血才可能纠正凝血功能,他们医院还组织了全院11名和郑女士血型一样的医护人员到市中心血站进行献血,并请求开通绿色通道才提前拿回了全血,经过输血之后,郑女士的生命体征恢复基本稳定,之后才可以进行转院治疗。林玉栋表示,医院愿意对郑女士家属的质疑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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