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P07版:莆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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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抢建救灾帐篷成“休息室”
城厢区有关部门回应,帐篷是暂借出去,将立即收回
帐篷里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最近村里建房屋现象严重,帐篷是给监督的工作人员休息的地方
 

N本报记者 许爱琼 见习记者 吴智飞 文/图

本报讯 救灾专用帐篷,出现在村里几个主要出入口,成了工作人员“休息室”。昨日,莆田一些市民经过城港大道时发现,城厢区霞林街道坂头村的几个主要村口,都搭了一顶救灾专用帐篷。现在莆田并未发生灾害事故,为何会在城市主干道旁搭起救灾帐篷?不少市民对此困惑不解。

【市民】救灾帐篷怎成政府人员“休息室”?

“民政部门的救灾帐篷,怎么成了政府工作人员的休息室?而且村里每个大的出入口都有一顶。”昨日,一些市民向本报反映,在霞林街道坂头村,民政部门救灾帐篷被挪作他用。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毗邻城港大道的城厢区霞林街道坂头村,只见靠近大道的村口搭起了一顶深蓝色的救灾帐篷,上面还有“救灾专用”字样。帘幕被卷起一部分,帐篷里搭着一张床和几把椅子,几名男子正坐着聊天。帐篷外面,两个塑料隔离桩安置在路口正中央,一辆满载石砖的卡车停在帐篷外。

帐篷中一名男子说,他是城厢区政府的工作人员。在坂头村的7个主要出入口,都搭着这样一顶帐篷。据其介绍,为了防止当地村民违章抢建房屋,城厢区区政府、霞林街道办共抽调了上百名工作人员,驻扎在坂头村的主要出入口,防止建材运入村子。为了方便工作人员休息,霞林街道办提供了这些帐篷。

【部门】防抢建动用救灾帐篷确实不够妥当

昨日,城厢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证实,霞林街道上月提交了一份申请,要求民政局下拨救灾帐篷。考虑到去年9月份时,霞林街道受汛情影响严重,该局便同意并下拨了7顶救灾帐篷给街道办。这位负责人坦言,根据要求,只有自然灾害发生的时候,救灾帐篷才是用于紧急转移安置群众的物资,使用方必须保证帐篷的完整,不能损坏。这次,街道办出于工作需要动用了救灾帐篷,确实不够妥当,局里将随即出面协调。

中共城厢区委霞林街道工作委员会书记陈伟告诉记者,根据相关规划,政府部门或将在坂头村进行片区改造,目前正在进行人口摸底和面积丈量。在这种情况下,村内冒出了一些抢建风头,有些村民借此机会违章搭盖。为了防止这种现象继续出现,当地各级政府抽调了工作人员在村里24小时值守,以防村民将建筑材料运进村内。

昨日,城厢区有关部门负责人回应称,出现在坂头村的救灾帐篷,是被暂借出去的,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部门形象,他们将责成当地有关部门立即收回,谨防挪作他用。

□相关链接

救灾物资不得挪作他用

为了加强救灾物资管理,2008年民政部出台《救灾物资回收管理暂行办法》。《办法》指出:可回收利用的救灾物资分为生活、救援、医疗、通信、供电等几个类别,生活类物资主要是救灾帐篷和活动板房等。救灾帐篷是首先需要回收的物资,移交民政部门储备管理,作为各级救灾物资储备,不得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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