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望桉
2010年底,北京体育大学在读硕士生卢迪发现一篇署名洛阳某高校体育部主任张丽的文章涉嫌抄袭自己论文,95%以上内容一模一样。卢迪向该高校及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均无答复。2011年初卢迪起诉张丽,索赔10万元。近日洛阳市中院一审判决认定张丽抄袭,赔偿原告1000元。(3月27日《大河报》)
高校教师学术剽窃算不上新闻了,但像张丽这样“不耻下问”地抄袭学生论文,还真罕见。因为此,舆论痛斥一些教授剽窃到了恬不知耻的地步。
此案的是非,法院已作出裁决,1000元赔偿引发网友不满,嘲笑称“教授抄袭,罚大葱200根”。法院如此判决自有其理由,真正值得探究的是:为什么剽窃者的违法成本如此之低?
某种程度上,学术抄袭还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对此等行径的无动于衷。对此,卢迪可谓感触颇深。一开始,她并不想把事情闹大,而是温和地反映情况。遗憾的是,张丽所在单位连敷衍的答复都没有。
学校教师被举报剽窃,按照正常状态,学术委员会应立刻启动调查才是,以判明是非。然而,该高校却毫无作为。对此,我们只能理解为:要么抄袭太普遍了,管不过来;要么根本是不觉得这是多大的事,值得大动干戈。
这起罕见的论文剽窃事件,让我们看到一些高校的学术生态是何等堕落:抄袭者不择手段,毫无顾忌地偷盗并安享他人成果;所在单位麻木不仁,放任不管。失控的学术管理机制必然导致抄袭丑闻频发。如果不及时修补制度漏洞,极大地提高抄袭者的违法成本,各种版本的“张丽”势必还要层出不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