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李大泽 通讯员 刘君华
本报讯 从5月1日起,凡是发生交通死亡事故的,警方将对驾驶人考试、发证、审验、路面管理环节进行责任倒查,发现违法违规发证、考试把关不严、勤务不落实等问题的,一律按规定从严追究责任。
昨日,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公安部日前下发《加强机动车驾驶人管理指导意见》,推出17项措施加强机动车驾驶人管理工作,我省将从5月1日起陆续实施。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有关负责人称,为配合新规的实施,福建全省自4月起至年底,将集中开展加强驾驶人培训考试、路面执法管理、宣传警示教育等常态严管工作。
大中型车,驾考难度提高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有关负责人介绍,这些措施提高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准入门槛,规定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考试要进行模拟连续急弯路、雨雪天、湿滑路、突发情况处置等场地驾驶考试项目,进行山区、隧道、陡坡、高速公路等复杂条件实际道路驾驶考试,同时,考试中增加50道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题目。
实际道路驾驶考试将进一步强化。其中,汽车类驾驶人的实际道路考试要设置不少于3条考试路线,随机抽选考试路线进行考试,并实行计算机评判和人工评判相结合的考试模式;大中型客货车要全部进行夜间驾驶考试;小型汽车要增加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考试。
每月公布严重交通违法名单
警方介绍,2011年发生的致人死亡交通事故中,因交通违法导致的比例高达92.51%。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加大严重交通违法查处力度。针对客运企业,对客运车辆卫星定位装置监控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也将依法查处。建立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每月向社会公布记满12分以及严重交通违法人员名单。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要求当事人到大中队接受处理,按规定予以记分,在处理时,对大中型客货车违法行为人还要进行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出事故要倒查驾照核发来源
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会同道路运输管理加强驾驶培训质量全过程监管,推广应用计时培训管理系统,督促驾校应用指纹、视频等监控手段,落实培训学时、培训里程。2012年4月1日起,对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培训没有采用计时管理系统的驾校,10月1日起,对汽车类驾驶人培训没有采用计时培训管理的驾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受理考试申请。
同时,明确培训、考试、执法管理、企业源头监管等责任倒查和追究制度。建立考试发证和执法管理责任倒查制度;建立驾驶培训质量倒查制度;严格落实企业源头监管责任。
对公路客运车辆两年以内有超员违法行为,经处罚不改的,一律对企业及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予以处罚。对三年内发生死亡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交通违法记满12分,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超速50%或一年内有三次以上超速违法的驾驶人,要通报企业按规定予以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