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朱敏敏 通讯员 赵文庭 方琮
本报讯 同事聚会本是让人开心的事情,可只因同事间起了争执,酒后一冲动,一男子竟咬下了对方的鼻子。日前,福州鼓楼区检察院将犯罪嫌疑人程某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
据鼓楼区检察院相关人员介绍,1月20日晚,程某宴请同事一同K歌聚会,大伙把酒言欢。到了晚上10时许,同事小林和小丁(均化名)提出要提前离开,酒后兴头正浓的程某觉得有损面子,表示不让走。个头高大的小丁对程某表示,“不让走,就把你从三楼扔下去。”而后双方有了肢体接触,被同事和赶来的保安劝开。
回到包厢后,小丁与程某并排而坐,两人一时言语不合,再度有了肢体接触,一时冲动的程某咬下了小丁的鼻子。
目前,程某已赔付小丁10万元治疗费用。日前,鼓楼区检察院将犯罪嫌疑人程某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