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燕燕 陈钟兰 张超晖 文/图
【市民反映】近日,曾先生拨968111反映:我住在福州鼓楼区后县路煤矿疗养院,去年12月,后县路反复施工,我们出行很困难。
【马上核实】福州后县路是一条坡路,宽约六七米,可容两辆车并行,26日下午,记者驱车从西环北路来到武夷春晓小区附近,看到沿途的坡路旁摆着一溜儿黄色警示牌,长约百米,这些警示牌上写着“燃气施工”,小路显得拥挤不堪。
“刚铺上沥青,怎么又开挖了?”附近的多位居民说,去年年底,电业部门破路施工后,把后县新苑小区外的小路挖塌了,水泥路一直没有回填,只铺上铁皮勉强通行,地下污水不时渗出,整条路泥浆滚滚,连春节出行都很难走,好不容易盼到2月建设部门重铺了沥青,3月又被挖开了,附近有不少居民区,还有鼓楼老年公寓,大伙进出很不方便。
【记者连线】记者了解到,根据市政部门相关规定,原则上同一路段一次破路施工后,人行道一年内、车行道三年内不再受理破路审批。对此,福州市政工程管理处市管科陈科长说,鼓楼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在后县路建了一处安置房,近来,该小区要通排水管、电力、燃气等各种管线,所以自去年12月起,便常申请破路施工。他们也希望有关部门和建设单位能将几个项目集中在一起,在同一时段内统一施工,他们也会尽量通知相关部门统一提交破路申请,但常因涉及资金、规划设计、施工单位不同等多种原因,很难如愿执行。
福州鼓楼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负责人说,去年12月,电业部门在该路段施工半个月,2月才重铺沥青,3月23日开始燃气施工,预计4月10日完工,目前燃气管道施工为最后一项工程。为何不能将两个工程集中安排在同一时段施工?该负责人说,他们只能向电业部门和燃气公司提出施工申请,至于何时动工,只能由施工单位自己安排决定。
□快刀短评
N陆小灿
真的就这么难协调?
看来福州市区的道路,真的是要装“拉链”了!不到一周时间,就有两条反复“开膛破肚”的小路上了本报民情版(3月22日本报刚刚报道了福州福寿巷《仨月破路三次这条小路伤不起》)。给新建的安置房通电通水通气,这看起来很简单的事,却让各个单位“各自为政”,你挖完了我再挖,难道统一协调就那么难?最后受伤的,只好是后县路和住在附近的居民们了。
道路重复施工是榕城的“顽疾”,今天这个部门埋管,明天那个埋线,都对彼此的施工项目不知情;可如果就连给同一个小区通水通气都做不到统一施工,那福州市“三年内不再受理破路审批”的规定恐怕只能是一纸空文。
施工单位将需要破路的施工项目列一张表,提交给市政部门,再统一协调各部门进行施工,这真的很难吗?关键是有没有执政为民的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