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邓海建
这几天,山东枣庄“野狼伤人”事件闹得沸沸扬扬:3月23日,枣庄滕州市称活捉一只白色“母狼”,但随后有居民称它是自家的哈士奇犬,专家也鉴定为哈士奇犬;3月26日,邹城香城镇再次发现“疑似狼”,又有村民称是丢失的犬。面对“是狼是犬”的疑惑,滕州市林业局、动物园等选择回避。(3月28日《齐鲁晚报》)
从当初“该不该出动大量警力打狼”,到如今“打的是犬还是狼”,“疑似狼”被演绎得跌宕起伏。有关部门说打的就是狼,市民说打的是我家的犬,专家有时说是狼有时说是犬……
一时间,媒体忙着普及区别哈士奇犬和狼的知识。但知识是知识,真相是真相,滕州警方打死的是什么、滕州动物园里关的又是什么,应该给公众一个毫不含糊的答复。
相关人员不是专家,就算错认狼为犬,也谈不上多大错误。诡异的是当地部门的种种做法:工作人员说,“上面给的压力大,什么都不让说”;滕州警方、林业等部门更是讳莫如深,甚至表示社会关注“让他们非常被动”。
越是遮掩,就越发让人揣测:一是当地部门确实搞错了,碍于面子,死不认错;二是早就心知肚明,只不过为了保住“打狼”政绩,临时抓了只“替罪犬”,以显示如何有作为。问题是,“疑似狼”事件已为全国媒体关注,一味回避只会更加激发舆论怀疑,最终损害政府部门公信力。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但现在要权力部门主动认错,还真是一件难事。在之前诸如周老虎等公共事件中,地方部门总习惯于推诿、拖延,就是少有直面质疑的坦诚和担当。权力部门没有认错的习惯和勇气,就不可能真正地将公众利益放在首位考量,这可是一个比打死的是狼还是犬更为重要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