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盛钟
本报讯 来自莆田市财政局的消息,今年,莆田市将加大投资力度,大力推进“造福工程”建设。市级财政每年筹集资金500万元,用于造福工程集中安置示范点基础设施建设;对偏僻自然村和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对象,除享受省财政人均3000元补助外,市、县区(管委会)再按1∶1比例给予配套补助。
同时,在规费上予以减免。对列入“造福工程”的农户搬迁安置,免收土地证书工本费和房屋权书工本费、征地管理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市财政每年按政策规定统筹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造福工程”建设补助;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的转让收益,主要用于“造福工程”的群众搬迁安置,并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通过慈善捐助、爱心捐款、企业赞助等方式参与“造福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