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王烽
本报讯 今后,中小微企业、农户和个体工商户申请信贷将更快捷。全省小额贷款公司的主管部门省经贸委昨日转发了省政府办公厅新近印发的《福建省小额贷款公司暂行管理办法》。记者获悉,我省将进一步扩大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范围,对现有小额贷款公司运行良好、经营规范、风险可控的,当地政府重视并已落实省政府制定的扶持政策的,辖内民间融资活跃、“三农”和中小微企业需求较大的县(市、区),允许在已有1家的基础上,再增设1至2家小额贷款公司。不过,小额贷款公司暂不允许跨县(市、区)域经营和设立分公司。此外,支持和推荐运行情况良好、合规经营、考评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小额贷款公司转制成为村镇银行。开展外资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在福州市探索设立一家外商独资的小额贷款公司。
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
依据办法,初次设立时,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亿元,上限为5亿元。这意味着,相较之前,今后初次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时的注册资本门槛提升,下限由有限责任公司5000万元和股份有限公司1亿元调整为一律1亿元,上限由3亿元提高至5亿元。对于规范经营、运行良好且需要补充资本的小额贷款公司,一年后符合条件的可增资扩股。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应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鼓励小额贷款公司面向中小微型企业、农户、个体工商户提供信贷服务,着力扩大客户数量和服务覆盖面。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的70%应用于单户贷款余额100万元以下的小额贷款,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资本净额5%。
贷款利率放开但不得超过上限
依据办法,小额贷款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经营,贷款利率上限放开,但不得超过司法部门规定的上限,下限为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具体浮动幅度按照市场原则自主确定。其利率定价机制,严禁“坐地起价、哄抬利率”,或以收取手续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提高利率。对发放高利贷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有关职能部门严肃查处,责令其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省经贸委撤销批复文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或者变更登记,拒不办理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此外,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按要求向公司股东、相关部门、向其提供融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有关捐赠机构披露经营情况等信息,必要时应向社会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