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侯希辰 通讯员 张年赞
本报讯 昨日下午,建瓯市公安局交管大队车管办证大厅来了一个男子,称要注销自己名下的一辆面包车。民警告诉他,按规定,要注销车辆,必须把车开到车管所来。男子大嚷道:“车坏了,开不动,你叫我怎么开来?我所有证件都齐全,你们为什么不办理?我要投诉你们?”工作人员耐心地跟他说,这是法律规定,也是为广大车主的利益着想。
该男子沉默了片刻,突然对民警说:“实话告诉你吧,我的车子前几天被偷了,考虑到那么旧了,不想报警,只想注销,以免留下后患。”对此,民警说,车子被偷了,只有先报警,而后才能办理其他手续,且追查被盗车辆也是警方的职责。“报警就报警,看你们怎么帮我办理。”男子嚷嚷道。
看到该男子神色有些慌张,民警怀疑车子并不是被盗了,于是告诉他:“你要考虑清楚,如果你的车子不是被盗,你要承担报假警的相关责任。”男子一听,愣了,道出了实情。
原来,男子姓李,有一辆面包车。去年底,他把车卖了,并与买方约定由买方去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可买方迟迟不去办,为消除车辆未过户的“后遗症”,他想到了强行注销车辆的念头。
随后,民警根据李某提供的电话,联系上买主。最终,买主表示将在一个星期内去办理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