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许爱琼 通讯员 张国明 姚舟
本报讯 中国某银行莆田城厢支行原副行长王某伟参与炒股炒期货,几年间亏损了四五百万元,于是向亲朋好友多次借钱。为了弥补亏损漏洞,他几次铤而走险,将亲友之间的钱款拆了东墙补西墙,并从中骗取700万元。近日,省高院对这起案件作出终审裁定,王某伟因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副行长说要买地皮骗了朋友亲戚钱
城厢区灵川镇何寨村的王某伟,原是中国某银行莆田城厢支行副行长。2006年,王某伟开始炒股票,2008年初开始炒期货,几年间先后亏损了四五百万元。为了弥补这些亏损,2009年初开始,王某伟找到朋友王某洪,以买地皮和做海产生意为由,借款175万元,约定月息2%至2.5%。随后,他还向自己的姐姐王某冰借了180万元,其中25万元是王某冰自己的,其余都是她向朋友转借的。
2009年8月初,王某伟的朋友蔡某公司资金出现周转困难。知道这个消息后,王某伟找到朋友黄某、游某,称要带他们去认识一个人。8月5日,三人来到蔡某的公司,商量借款给蔡某周转。
由于不认识蔡某,黄某、游某两人便要求王某伟作为转借方。经过约定,他们先借400万元给王某伟,蔡某再向王某伟借这笔钱,月息3.5%,借期17天,8月21日还本付息。随后,蔡某写了一张400万元的借条给王某伟。这时,王某伟脑子里出现了一个念头:何不借此机会搞点钱、以填补亏损漏洞今后继续炒期货?为此,他写好辞职信,心想等拿到一些钱就逃到外地去。
随后,王某伟告诉蔡某,对方只有350万元可借,事实上黄某早已汇了400万元到他的账户。8月19日,王某伟又找到蔡某,声称黄某现在需要钱,最好尽快归还对方。很快,他收到了蔡某的369万元汇款。然而,他并没有把这笔钱还给黄某,而是以蔡某还需要钱为由,骗黄某再次汇入300万元到他的账户上。这样一来,前后700万元轻松汇入他的账户。随后,王某伟将其中的几百万元用于偿还之前欠王某洪、王某冰等人的债务。
归还债务后,王某伟又提取了剩余的100多万元。2009年8月21日,他卷款逃到重庆,将这笔钱继续用于炒期货。
上诉称只是侵占省高院维持原判
2010年5月29日,王某伟被抓获归案。2010年6月9日,王某伟因涉嫌犯合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7月13日被逮捕。
莆田中院认为,王某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款共计70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因此判决王某伟犯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继续追缴王某伟的犯罪所得赃款700万元,用于返还被骗的黄某、游某。
法院判决后,王某伟不服,提出上诉,称自己没有诈骗的故意,而是和黄某、游某合伙出资放贷,要求他们汇款700万元是合伙事务行为,其中有50万元是他汇给黄某的合伙出资款,其擅自处分700万元属侵占行为,原审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重,请求改判侵占罪或发回重审。
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审阅上诉状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认为事实清楚,因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