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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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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司法局回应女童借用厕所被拒:
“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

 

N中广 信息时报

本报讯 “那是办公区域,不是公共厕所,如果每个人走到那里都说肚子疼,借厕所用,就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什么厕所有这么重要?这间厕所就位于广州天河区法律服务大厅。最近,广州市民夏女士在送三岁女儿去上幼儿园的途中,女儿突然嚷着肚子痛,要上厕所。由于找不到公厕,夏女士便向附近的天河区法律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借用厕所,结果遭到工作人员的百般拒绝,最后,只好在隔壁的法律援助中心一私人办公室里解决了内急。随后夏女士将自己遭遇发上微博,广州市司法局官方微博也迅速地做出了上述回应,但随后又删帖表示道歉。

事情发生在3月31日,广州市司法局官方微博@广州司法回应称,“您要体谅对方,那是办公区域,不是公共厕所,如果每个人走到那里都说肚子疼,借厕所用,就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同时,微博中也希望工作人员以后能给予正确的指引,“毕竟这也是为民服务”。虽然此微博发布不久,即自行删除,但对于借厕所即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一说,网友多表示难以理解。

当天下午4时许,@广州司法发出道歉微博,“市司法局获悉天河区司法局法律服务大厅人员不顾社会公德心的行为,十分震惊,立即将情况通报天河区司法局,责成该局迅速对具体人员进行严厉谴责批评,责令其作出深刻检讨,并进行处理。”同时,其表示今后发现系统内个别人再出现类似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Q言Q语

“你说,一个3岁的肚子疼的孩子,借你街道法律所厕所一用,何来‘重大安全隐患’?”——广州传媒人马志海

“服务大厅是内部办公区域吗?3岁小孩会有‘重大’安全隐患吗?”       ——网友KK快要休假啦

“有一年在佛罗伦萨看到一栋老建筑很漂亮,于是便进去参观,进去后才发现是‘省政府’,工作人员还面带微笑看着我们参观。”       ——网友澄锋澄锋

如果每一个机关的厕所都要开放成公厕,那么势必会在管理上带来混乱。但小孩拉肚子情况很紧急,拒绝如厕不近人情。     ——广东省人大代表朱列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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