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汤先增 通讯员 谢婉春
本报讯 女生李某未满14岁,是闽侯某中学初一的学生。因生长在一个重男轻女的家庭,平日在家就受了不少委屈,好吃的好穿的都轮不到她先挑,自己想买的东西又没钱,难免有些玩世不恭。
李某和同班姐妹桂某交往颇好,桂某也知道李某在家里受委屈、比较缺钱的事情。去年5月初的一天,桂某在社会上的无业男友李某某,让桂某介绍几位同学给他,准备带到福州一休闲小屋卖淫挣钱。桂某就将此事告诉了李某,并告诉她一个月可以有几万元的收入,这样就可以买自己喜欢的东西了。但李某听了之后觉得不好,就拒绝了。
见李某拒绝,桂某担心自己被男友李某某责备,更怕和他分手,便铁了心拖李某下水。桂某趁李某在学校卫生间换衣服时,拍下了她的半身裸照。之后,桂某和李某某就拿着半身裸照威胁李某,说要找人打她,并把她的裸照发到网上。李某只好答应。桂某和李某某又如法炮制骗来了闽侯另一中学的初一女生贾某。
去年5月15日下午,在桂某和李某某的带领下,李某和贾某来到福州某休闲小屋老板张某家。次日,李某被一中年男子带到某宾馆开房。在短短两天内,李某就接客12次。
5月18日晚10时前后,张某等人带着李某在东街口某KTV唱歌。回家后,张某要求与李某发生性关系,遭到李某拒绝,张某狠狠打了她两巴掌后,强行与之发生了性关系。时隔几日之后,张某又以同样的方式强迫贾某与其发生性关系。
5月20日晚,张某等人在福州某小区被警方抓获,同时,贾某、李某俩人被警方解救。5月22日,张某、李某某被移送鼓楼警方并刑拘。目前,张某和李某某因涉嫌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被鼓楼检察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