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50版:财经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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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4月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省确定333家省级副食品基地

 

N本报记者 王烽

本报讯 福建人的“菜篮子”将更有保障。省经贸委昨日公布了2012年度省级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名单(333家),比上一年度新增了10家,其中生猪基地147家、蛋禽基地51家、蔬菜基地135家,分布在全省除厦门外的8个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同时,下达年度指导性生产计划任务,年出栏商品猪245万头,年上市蛋品4100万公斤,年上市蔬菜85.2万吨。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旨在增强应对副食品市场异常波动和突发事件的调控能力,保障“菜篮子”产品的长期稳定供应。基地提供的年产品总量占全省城镇需求总量的10%以上。

省级副食品基地分为生猪、蛋禽、蔬菜三种。生猪生产基地须符合环保要求,通过无公害基地产地认定,年出栏商品猪1万头以上、存栏育龄母猪500头以上;蛋禽生产基地原则上应通过无公害基地认定,年产蛋10万公斤以上;蔬菜生产基地须通过无公害基地认定,原则上应列入当地基本农田保护区,要求连片200亩以上。被确认为省级城市副食品基地的企业,其产品可以在被用于应急调拨时,获得合理的价格补偿;遭受自然灾害或进行生产设施技术改造、科研项目开发应用时,可优先享受政府救灾补助和其他资金扶持等。

省经贸委要求强化基地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督促各基地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生猪、蛋禽基地使用的饲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严禁使用含沙丁胺醇、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三聚氰胺等违禁物品的饲料;生猪基地要严格执行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杜绝病死猪流入市场;蔬菜基地要加强农药管理,严禁蔬菜生产上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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