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阙文龙
本报讯 福州鼓岭地区范围内各类违法建设,必须在30日内自行拆除,逾期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此外,已批未建项目应暂停项目建设,重新评估规划方案。昨日,福州市政府发布《关于加强鼓岭地区规划实施管理工作的通告》,透露上述消息。
据了解,本《通告》适用范围包括鼓岭地区的宦溪镇宜夏、过仑、南洋、鹅鼻、民义、中心、建立村,以及恩顶农场,在鼓岭地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应当符合风景名胜区规划及其他规划要求,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要求鼓岭违建30天内自行拆除
《通告》要求,鼓岭地区范围内各类违法建设必须在本通告颁布之日起30日内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的,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通告》还特别提到,鼓岭地区范围内已批未建项目,应暂停项目建设,由建设、城乡规划、国土资源部门进行梳理并登记造册;对不符合规划要求或者超过动工期限尚未动建的项目,应当责令整改,停止项目实施、重新修改规划方案或者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据悉,工商、税务、环保、文化、卫生等行政管理部门在办理有关证照或者证照年审时,也将加强对生产经营场所房屋及土地权属的审核,对利用违法建设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不予核发相关许可证照或者办理年审手续;已核发的,应依法予以注销。供电、供水等公用事业单位应依据相关规定,停止向各类违法建设提供专业服务。
公职人员参与违建的依法处理或通报
在一些市民看来,能在鼓岭建别墅的大部分是“有权有势”的单位和个人。《通告》特别指出,对于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参与违法建设的,依照干部管理权限予以处理或通报相关单位。
此外,福州市政府欢迎广大市民举报违法建设、非法买卖土地、侵占耕地、毁林等违法行为。(举报电话:福州市清理整治违法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83354506;晋安区清理整治违法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83658340;晋安区宦溪镇人民政府:8795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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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岭拆除3座违建别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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