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杨永敏
本报讯 我省住房公积金覆盖率“山区高、沿海低”,不少山区城市的住房公积金覆盖率超过80%,远远超过沿海几座城市,这是记者昨日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的数据。据了解,一些私企、民营企业缴存公积金的意愿不高,是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
据了解,截至2012年2月底,我省的住房公积金平均覆盖率达到了53%,但与全国72%的平均水平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此外,省住房公积金缴存呈“山区高、沿海低”的态势,其中三明、宁德、南平三个地市覆盖面都在80%以上,厦门、福州、龙岩、漳州等地市覆盖面在53%以上,而泉州、莆田两地市覆盖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一些私企、民营企业缴存意愿不高”,据介绍,许多非公单位认为,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增加了企业支出,因此不愿意为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还有一些非公单位职工流动性大、收入不稳定,担心建立住房公积金后每月现金收入减少,因此这些职工缴存意愿也不高。
此外,《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刚性不足,执法难度大,对违法违规行为如何处罚规定不够具体,操作性不强,住房公积金没有列入劳动用工合同,执法难度大。由于住房公积金没有纳入社会保险法,法律地位相对低一些,因此,一些地方政府从扩大招商引资角度出发,对非公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态度不够坚决。
据了解,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11年底制定出台了《福建省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暂行规定》,对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界定、处罚裁量基准、执法程序等进行了明确,加大对住房公积金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利用法律手段推动扩面工作。
为了进一步推动住房公积金缴存扩面工作,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于明天(4月7日)启动福建省住房公积金宣传月活动。